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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关于印发《全省发改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05-27 加入收藏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改委:现将《全省发改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制定的“八五”普法规划或方案,请及时报省发改委法规处备案。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5月27日全省发改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增强全省发改系统普法质效,提升干部法治素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发展改革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湖北“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持续提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重点,以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以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为重要抓手,把全面依法治省相关要求贯穿到发展改革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切实提高履职尽责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为我省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素养显著提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观念有效树立;发展改革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更加普及,发展改革中心工作法治保障更加有力,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对法治机关建设水平更加满意;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普法工作体系基本形成。(三)工作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普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普法为民的工作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新期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服务发展改革大局。紧紧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提高各项工作法治化水平,为顺利实施湖北省“十四五”规划提供服务、支撑和保障。——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聚焦普法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升普法针对性、创新性、实效性,增强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出实招、用实劲、做实功、见实效。——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做到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化解行政争议共同推进,把普法融入依法行政全过程和各环节。——坚持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的整体谋划,充分调动各方面普法积极性和主动性,上下联动,团结协作,形成系统合力。二、明确普法内容,突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列入党员干部培训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新论述、新指示,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二)突出宣传宪法深入持久开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提升宪法观念,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认真组织开展“12· 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三)宣传法治建设纲领性文件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法治湖北建设规划(2021-2025年)》《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湖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一2025年)》等文件精神,提升全系统法治机关建设水平。(四)突出宣传民法典持续开展民法典宣传工作,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践,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把民法典作为制定文件、编制规划、出台政策、推动改革的重要依据。(五)深入宣传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强化《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突出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围绕国家重大战略相关立法,宣传《长江保护法》《湖北省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条例》等;围绕对外开放和促进投资,大力宣传《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湖北省开发区条例》《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等;围绕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激发市场活力,宣传《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招标投标法》《价格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北省价格条例》《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等;围绕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宣传《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湖北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等;围绕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宣传《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监管条例》《湖北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湖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等;密切跟踪“八五”普法期间立法进程,及时宣传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六)深入宣传党内法规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推动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三、加强法治学习培训,持续提高党员干部法治素质(一)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的重点内容。全面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坚持集体研究审议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二)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宪法和法律,带头依法依规办事,带头参加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尊法、守法、学法、用法表率作用。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三)健全党员干部日常学法制度。建立党员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党员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每年举办法治专题讲座不少于2次。强化法治学习情况督促检查,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党员干部的重要内容,优先提拔任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党员干部。(四)突出新提任、新录用干部学法。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明确法治教育的内容和要求。将法治培训作为干部任职培训、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的重要内容。增强新提任干部依法依规办事能力,形成遇事找法律依据、办事依法定程序、解决问题用法律的习惯。组织机关新提任、新录用公务员宪法宣誓入职仪式,营造尊崇宪法、依法履职的良好环境。(五)突出重点岗位人员学法。坚持问题导向,定期组织重点岗位人员开展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出台法律法规培训,使负责立法和制度建设、审批许可、事中事后监管、法制审核、行政复议等重点岗位人员熟练掌握履职相关法律法规。四、将普法融入法治实践,推进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一)坚持普法与法治机关建设相融合。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统筹谋划落实好法治建设任务,细化实化各项措施,争创法治建设示范机关、示范单位,扎实有效推进高水平高标准法治机关建设。(二)把普法融入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平审查力度,通过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度,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政策解读等方式回应社会关切。(三)把普法融入执法和化解行政争议过程。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办案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法治宣传,通过现场执法说理、案后回访教育、个案行政指导等多种方式,增进社会公众对执法的理解认同。在行政争议化解过程中,实时普及《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引导申请人依法维权。(四)加大以案释法普法力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人员等以案释法制度,充分利用典型案例进行法律解读,发挥典型案例的预防、引导、规范、教育功能。针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遇到的具体法律问题及时开展普法,培育以案普法品牌,使典型案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普法过程。积极组织机关干部旁听法院案件庭审,参观司法机关法治教育基地。五、持续创新形式,提升普法针对性实效性(一)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依托发展改革讲堂、青年研学会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鼓励创作展现发展改革系统法治建设成果的视频、音频、书画等个性化作品,鼓励结合工作实际打造法治长廊、法治园地、法治橱窗等法治文化建设阵地,讲好发展改革法治故事。(二)拓展普法网络平台。依托门户网站、机关办公内网、微博、微信、短视频应用等平台和小程序,开辟法治专栏,展示常用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等。充分利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利用“学习强国”“湖北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等APP平台,丰富法治学习场景,增强普法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三)加大媒体公益普法力度。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世界粮食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中国品牌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件进行准确权威的法律解读,提升人民群众对与发展改革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六、加强组织实施(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制定规划,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把普法工作纳入法治机关建设总体部署。(二)落实好普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将普法情况作为法治建设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完善年度述法报告制度。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建立健全发改部门法律顾问制度。认真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的学习和测试,达到参考率100%,考试优秀率100%。(三)做好总结评估。加强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以及党员干部法治素养提升效果的督促检查,完善法治联络员督促学法普法制度,及时开展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完善普法工作量化考核指标体系,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针对性措施建议。开展终期总结验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四)强化上下联动。省发改委要加强对各地发展改革部门普法工作的指导,建立普法联系点,完善法治联络员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好普法工作遇到的问题。强化与上级部门、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新闻宣传部门的沟通,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做法、共享普法资源。(五)加强普法队伍建设。注重培养普法工作骨干,将具有法学专业背景和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普法工作一线,及时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干部充实到法治宣传教育队伍中去,确保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六)落实经费保障。强化对规划实施的保障,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机关财政预算,确保“八五”时期普法经费投入不低于“七五”时期水平。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改委:

现将《全省发改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制定的“八五”普法规划或方案,请及时报省发改委法规处备案。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27



省发改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增强全省发改系统普法质效,提升干部法治素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发展改革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湖北“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持续提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为重点,以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以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为重要抓手,把全面依法治省相关要求贯穿到发展改革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切实提高履职尽责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为我省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素养显著提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观念有效树立;发展改革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更加普及,发展改革中心工作法治保障更加有力,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对法治机关建设水平更加满意;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普法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普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普法为民的工作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新期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服务发展改革大局。紧紧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提高各项工作法治化水平,为顺利实施湖北省“十四五”规划提供服务、支撑和保障。

——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聚焦普法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升普法针对性创新性实效性,增强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出实招、用实劲、做实功、见实效。

——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做到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化解行政争议共同推进,把普法融入依法行政全过程和各环节

——坚持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整体谋划,充分调动各方面普法积极性和主动性,上下联动,团结协作,形成系统合力。

二、明确普法内容,突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列入党员干部培训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新论述、新指示,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宣传宪法

深入持久开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提升宪法观念,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认真组织开展“12· 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

(三)宣传法治建设纲领性文件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法治湖北建设规划(2021-2025)》《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湖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一2025)等文件精神,提升全系统法治机关建设水平

(四)突出宣传民法典

持续开展民法典宣传工作,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践,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把民法典作为制定文件、编制规划、出台政策、推动改革的重要依据

(五)深入宣传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围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强化《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突出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

围绕国家重大战略相关立法,宣传《长江保护法》《湖北省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条例》;

围绕对外开放和促进投资,大力宣传《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湖北省开发区条例》《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等;

围绕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激发市场活力,宣传《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招标投标法》《价格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北省价格条例《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等;

围绕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宣传《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湖北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等;

围绕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宣传《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监管条例》《湖北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湖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

密切跟踪“八五”普法期间立法进程,及时宣传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

(六)深入宣传党内法规

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推动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加强法治学习培训,持续提高党员干部法治素质

(一)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的重点内容全面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坚持集体研究审议法治建设重点工作。

(二)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宪法和法律,带头依法依规办事,带头参加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尊法、守法、学法用法表率作用。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三)健全党员干部日常学法制度。建立党员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党员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每年举办法治专题讲座不少于2次。强化法治学习情况督促检查,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党员干部的重要内容,优先提拔任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党员干部。

(四)突出新提任、新录用干部学法。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明确法治教育的内容和要求。将法治培训作为干部任职培训、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重要内容。增强新提任干部依法依规办事能力,形成遇事找法律依据、办事依法定程序、解决问题用法律的习惯。组织机关新提任、新录用公务员宪法宣誓入职仪式,营造尊崇宪法、依法履职的良好环境。

(五)突出重点岗位人员学法。坚持问题导向,定期组织重点岗位人员开展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出台法律法规培训,使负责立法制度建设、审批许可、事中事后监管法制审核、行政复议重点岗位人员熟练掌握履职相关法律法规。

四、将普法融入法治实践,推进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

(一)坚持普法与法治机关建设相融合。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统筹谋划落实好法治建设任务,细化实化各项措施,争创法治建设示范机关、示范单位,扎实有效推进高水平高标准法治机关建设。

(二)把普法融入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平审查力度,通过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度,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政策解读等方式回应社会关切。

(三)把普法融入执法和化解行政争议过程。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办案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法治宣传,通过现场执法说理、案后回访教育、个案行政指导等多种方式,增进社会公众对执法的理解认同。在行政争议化解过程中,实时普及《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引导申请人依法维权。

(四)加大以案释法普法力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人员等以案释法制度,充分利用典型案例进行法律解读,发挥典型案例的预防、引导、规范、教育功能。针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遇到的具体法律问题及时开展普法,培育以案普法品牌,使典型案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普法过程。积极组织机关干部旁听法院案件庭审,参观司法机关法治教育基地。

五、持续创新形式,提升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一)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依托发展改革讲堂、青年研学会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鼓励创作展现发展改革系统法治建设成果的视频、音频、书画等个性化作品,鼓励结合工作实际打造法治长廊、法治园地、法治橱窗等法治文化建设阵地,讲好发展改革法治故事

(二)拓展普法网络平台。依托门户网站、机关办公内网、微博、微信、短视频应用等平台和小程序,开辟法治专栏,展示常用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等。充分利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利用“学习强国”“湖北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等APP平台,丰富法治学习场景,增强普法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加大媒体公益普法力度。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世界粮食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中国品牌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件进行准确权威的法律解读,提升人民群众对与发展改革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六、加强组织实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制定规划,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把普法工作纳入法治机关建设总体部署

(二)落实好普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将普法情况作为法治建设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完善年度述法报告制度。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建立健全发改部门法律顾问制度。认真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的学习和测试,达到参考率100%,考试优秀率100%。

(三)做好总结评估。加强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以及党员干部法治素养提升效果的督促检查,完善法治联络员督促学法普法制度,及时开展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完善普法工作量化考核指标体系,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针对性措施建议。开展终期总结验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

(四)强化上下联动。省发改委要加强对各地发展改革部门普法工作的指导,建立普法联系点,完善法治联络员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好普法工作遇到的问题。强化与上级部门、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新闻宣传部门的沟通,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做法、共享普法资源。

(五)加强普法队伍建设。注重培养普法工作骨干,将具有法学专业背景和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普法工作一线,及时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干部充实到法治宣传教育队伍中去,确保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

(六)落实经费保障。强化对规划实施的保障,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机关财政预算,确保“八五”时期普法经费投入不低于“七五”时期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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