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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2008年环境状况公报
栏目: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09-06-03 加入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关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的规定,现发布2008年宜昌市环境状况公报:一、环境质量状况(一)环境空气质量2008年宜昌市城区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为348天,占全年天数的95%,较2007年上升1%,环境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关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的规定,现发布2008年宜昌市环境状况公报:

  一、环境质量状况

  (一)环境空气质量

  2008年宜昌市城区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为348天,占全年天数的95%,较2007年上升1%,环境空气质量处于良好水平。

  监测结果表明:2008年城区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其中二氧化硫年日均值46微克/标立方米,较2007年下降1微克/标立方米,二氧化氮年日均值38微克/标立方米,较2007年上升11微克/标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年日均值85微克/标立方米,较2007年上升1微克/标立方米。

  按空气污染指数进行统计,中心城区空气质量达Ⅰ级“优”有39天,占全年天数的11%,达Ⅱ级“良”有309天,占全年天数的84%,“轻微污染”的天数18天,占全年天数的5%,全年未出现空气质量状况为“轻度污染”、“中度污染”、“中度重污染”和“重污染”的情况,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

  2008年城区降水pH值年均值5.28,较2007年上升了0.34个PH单位,全年酸雨发生频率46.9%,相比2007年下降6.1个百分点。

  2008年城区臭氧年均值为0.096毫克/标立方米,较2007年上升0.012毫克/标立方米。

  2008年城区降尘年均值为10.0吨/平方公里·月,较2007年上升4.3吨/平方公里·月。

  2008年,各县(市、夷陵区)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总悬浮颗粒物年均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首要污染物为总悬浮颗粒物。

  (二)水环境质量

  宜昌市城区地表水主要由长江干流及其支流(黄柏河、柏临河)和人工运河组成,2008年地表水环境质量稳定中有所好转,主要河流水质均达到环境功能保护目标要求,总体情况良好,较2007年无明显变化。

  监测结果表明:长江南津关国控断面水质总体质量较好,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水质标准。长江云池、黄柏河大桥等省控断面均达到地表水功能区Ⅱ类标准。猫子咀、茶庵子、将军岩和万寿桥等市控断面主要水体水质均能稳定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宜昌市城区官庄水库、善溪冲水库和楠木溪水库三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Ⅱ类标准限值,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各县(市、夷陵区)地表水质量状况均符合所在功能区规划类别要求,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三)声环境质量

  1、区域环境噪声

  2008年,宜昌市城区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覆盖面积37.1平方公里,环境噪声年均值为53.6dB(A),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08)1类(适用于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标准,2007年持平。

  2、交通噪声

  2008年,对城区21条主要道路干线的71个路段进行了交通噪声监测。交通噪声年均值为68.8dB(A),较2007年68.5dB(A)略有上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08)中交通干线两侧区域噪声标准。

  宜昌市城区噪声源主要是生活声源和交通声源。

  二、污染物排放及处理状况

  (一)废气

  2008年,全市工业企业废气排放总量为1320.17亿标立方米,其中城区334.71亿标立方米;废气总量中燃料燃烧废气345.94亿标立方米,城区111.39亿标立方米。工业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34741吨,比上年减少2091吨;烟尘排放量15608吨,比上年减少3187吨;工业粉尘排放量13670吨,比上年减少7521吨。全市工业二氧化硫、烟尘和工业粉尘排放达标率分别为99.7%、99.5%和99.9%。工业废气主要来源于建材、化工和电力三个行业,主要分布在宜都市、当阳市和城区。

  (二)废水

  2008全市废水排放总量为24524万吨,比上年增加2120万吨,其中工业废水11350万吨,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9.8%,比上年增加4.1个百分点。城区全年废水排放总量为11581万吨,其中工业废水3263万吨,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9.5%。全市及城区工业废水中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化学需氧量11015、3768吨;氨氮1714、355吨;石油类14.7、1.56吨;挥发酚0.53、0.04吨;有毒有害污染物0.4、0.01吨。全市工业废水主要来自化工、食品和酿酒等行业,主要分布在兴山县、宜都市和枝江市和城区。

  (三)工业固体废物

  2008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605.75万吨,比上年增加26.35万吨。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284.61万吨,处置量320.39万吨,贮存量0.75万吨,实现了固体废物零排放,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9.9%。其中城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216.11万吨,综合利用量93.9万吨,处置量122.03万吨,贮存量0.18万吨,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9.9%。

  (四)污染物减排指标

  2008年,全市完成减排项目128个,其中化学需氧量项目65个,二氧化硫项目63个,共削减化学需氧量3554吨,二氧化硫7464吨。

  本年度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53498吨,较2007年55530吨下降3.66%,全面完成省人民政府下达的3.0%的目标任务。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27240吨,较2007年28120吨下降3.13%,全面完成省人民政府下达的3.1%的目标任务。

  宜昌市获得2008年度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优秀单位”荣誉称号。

  三、生态环境状况

  截止2008年底,全市共有各类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67个,其中自然保护区57个,森林公园10个。自然保护区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省级自然保护区3个、省级自然保护小区33个、市级自然保护区2个、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13个、县级自然保护区5个。全市共建成风景名胜区11个。同时,远安县鸣凤镇、宜都市聂家河镇以及宜都市袁家榜村分别被环保部授予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和国家级生态村称号。

  截止2008年底,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33.15平方公里,绿化覆盖率达40.64%。

 

 

宜昌市环境保护局

200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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