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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规划处2022年度课题征集公告
栏目: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05 加入收藏
为广泛调动社会研究力量,凝聚各方智慧,深入开展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的问题研究,根据工作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课题研究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研究题目及要点(一)研究题目:关于长江中游城市群产业创新协同发展的研究(二)研究要点:深入研究新时期跨区域产业协同和创新资源配置规律,剖析长江中游城市群产业创新协同发展具备的现状基础、优势条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入研究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城市群协同发展实践经验,从产业集群联合打造、创新共同体建设、要素配置和流动、跨区域协同治理等方面提出战略谋划和应对之策。二、申报要求(一)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课题申报单位要根据自身优势精心组建课题组,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研究。课题原则上由一个团队独立开展研究,为确保集中精力开展研究,每位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二)请按要求填写《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书》)(详见附件),由牵头申报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一式2份,通过邮政EMS寄至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划处(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一路17号,金琪同志,邮编:430064),信封上请注明“申报课题”字样。同时将电子版发至985359148@qq.com,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申报课题(申报单位名称)”。(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四)我处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从研究的创新性、深入性、可操作性等方面,对《课题申请书》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遴选。结果确定后,将与入选委托单位签订课题研究委托合同,给予相应经费资助。课题原则上资助19万元。(五)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湖北省发改委所有。三、课题执行时间要求课题执行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7月底。课题委托单位应按照湖北省发改委要求按时组织开展课题开题,进行结项评审,并在2022年8月31日前提交课题最终研究成果。联系人:金琪 027-87231917

广泛调动社会研究力量,凝聚各方智慧,深入开展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的问题研究,根据工作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课题研究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题目及要点

(一)研究题目:关于长江中游城市群产业创新协同发展的研究

(二)研究要点:深入研究新时期跨区域产业协同和创新资源配置规律,剖析长江中游城市群产业创新协同发展具备的现状基础、优势条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入研究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城市群协同发展实践经验,从产业集群联合打造、创新共同体建设、要素配置和流动、跨区域协同治理等方面提出战略谋划和应对之策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课题申报单位要根据自身优势精心组建课题组,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研究。课题原则上由一个团队独立开展研究,为确保集中精力开展研究,每位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二)请按要求填写《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书》)(见附件),由牵头申报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一式2份,通过邮政EMS寄至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划处(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一路17号,金琪同志,邮编:430064),信封上请注明申报课题字样。同时将电子版发至985359148@qq.com,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申报课题(申报单位名称)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520日(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四)我处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从研究的创新性、深入性、可操作性等方面,对《课题申请书》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遴选。结果确定后,将与入选委托单位签订课题研究委托合同,给予相应经费资助。课题原则上资助19万元。

(五)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湖北省发改委所有。

三、课题执行时间要求

课题执行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7月底。课题委托单位应按照湖北省发改委要求按时组织开展课题开题,进行结项评审,并在2022831日前提交课题最终研究成果。

联系人:金琪 027-8723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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