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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地区处2022年度课题征集公告 之二
栏目: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27 加入收藏
为凝聚各方智慧,深入开展我省区域经济全局性、前瞻性重大问题研究,为政策研究提供决策参考,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课题研究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研究题目及要点(一)研究题目:关于我省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主要战略支点有关问题的研究。(二)研究要点:全面贯彻新时代国家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决策要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实施意见》。梳理国家和我省建成支点的相关法规、政策文件,总结我省区域发展布局、51020现代产业集群、扩权赋能强县改革等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研究借鉴先进地区等地近年修订出台的法规、文件,形成研究报告,着力解决武汉城市圈发展相对滞后、城市群协作缺乏、科教优势转化不够、改革创新有待深化等问题,为我省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主要战略支点提供智力支持和决策参考。二、申报要求(一)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课题申报单位要根据自身优势精心组建课题组,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研究。为确保集中精力开展研究,每位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二)请按要求填写《课题申请书》(见附件),由牵头申报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一式2份,通过邮政EMS寄至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区处(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一路17号,鲁志烈同志,邮编:430071),信封上请注明“申报课题”字样。同时将电子版发至hbdqjjc@163.com,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申报课题(申报单位名称)”。(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6日(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四)我处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从研究的创新性、深入性、可操作性等方面,对《课题申请书》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遴选。结果确定后,将与入选委托单位签订课题研究委托合同,给予相应经费资助。本课题原则上资助12万元。(五)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湖北省发改委所有。三、课题执行时间要求课题执行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5月底。课题委托单位应按照湖北省发改委要求按时组织开展课题开题,进行结项评审,并在2022年5月30日前提交课题最终研究成果。联系人:鲁志烈  027-87237132附件: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申请书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区处2022年 4月26日

为凝聚各方智慧,深入开展我省区域经济全局性、前瞻性重大问题研究,为政策研究提供决策参考,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课题研究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题目及要点

(一)研究题目:关于我省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主要战略支点有关问题的研究。

(二)研究要点:全面贯彻新时代国家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决策要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实施意见》。梳理国家和我省建成支点的相关法规、政策文件,总结我省区域发展布局、51020现代产业集群、扩权赋能强县改革等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研究借鉴先进地区等地近年修订出台的法规、文件形成研究报告,着力解决武汉城市圈发展相对滞后、城市群协作缺乏、科教优势转化不够、改革创新有待深化等问题,我省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主要战略支点提供智力支持和决策参考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课题申报单位要根据自身优势精心组建课题组,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研究。为确保集中精力开展研究,每位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二)请按要求填写《课题申请书》(见附件),由牵头申报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一式2份,通过邮政EMS寄至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区处(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一路17号,鲁志烈同志,邮编:430071),信封上请注明申报课题字样。同时将电子版发至hbdqjjc@163.com,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申报课题(申报单位名称)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56(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四)我处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从研究的创新性、深入性、可操作性等方面,对《课题申请书》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遴选。结果确定后,将与入选委托单位签订课题研究委托合同,给予相应经费资助。本课题原则上资助12万元。

(五)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湖北省发改委所有。

三、课题执行时间要求

课题执行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5月底。课题委托单位应按照湖北省发改委要求按时组织开展课题开题,进行结项评审,并在2022530前提交课题最终研究成果。

联系人:鲁志烈  027-87237132

附件: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申请书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区处

202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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