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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湖北省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方案公示
栏目: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7-03-03 加入收藏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关于编报2017年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方案的通知》,在各地、省属有关院校申报的基础上,我委会商省教育厅、人社厅,组织编制了湖北省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方案,现予公示。  一、关于项目申报要求  纳入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建议项目应满足之前国家发改委、教育部、人社部《关于编报“十三五”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保障工程项目建设规划方案的通知》、《关于编报“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关于编报2017年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  二、关于项目审查原则  1、符合政策标准。一是遴选项目必须是纳入《湖北省“十三五”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保障工程建设规划》和《湖北省“十三五” 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规划项目建设方案》的项目。二是项目建设内容必须符合专项投向。三是项目补助额度严格执行《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实施方案》、《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发改社会[2017]285号)有关规定,即中央预算内投资对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学校建设项目的补助比例,中部地区不超过总投资的60%,享受西部地区政策县的不超过总投资的80%;对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的补助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对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的补助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对应用型本科和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项目的补助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  2、坚持前期优先。认真审核市州及部分省属高校提交的申报项目前期工作资料要件,优先考虑续建项目、在建项目和前期工作完备、具备年内开工条件的项目,确保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当年开工率和投资完成率。  3、尊重地方意愿。在申报项目符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专项安排严格按市州专项申报意愿安排,项目遴选严格按市州专项项目重要性排序选取。  4、兼顾区域平衡。鉴于资金总量有限,对县(市、区)专项实行“错位安排、交叉覆盖”,每个县(市、区)原则上安排一个专项,尽量不留“空白县”,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同等条件下,适当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倾斜。同时,坚持奖惩并重,对历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执行较差或项目开工率靠后地区,适当停减投资。  5、部门会商一致。项目审核、遴选充分尊重部门意见,对部门意见存在分歧的区域和项目暂缓考虑。  三、关于项目建议方案  按照上述原则标准,提出《湖北省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方案》(见附表)。  ——义务教育学校建设专项:各地申报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县73个、项目496个、申请中央投资64828万元。按照符合政策原则和区域平衡原则,2017年拟安排高中、中职项目的县,不再安排本年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在此基础上,去掉非规划内项目、与规划不符项目,纳入初审分配的县51个、项目315个、中央投资38422万元。根据全省实际可安排的中央投资额度,按照各地五年规划额度的60%和2017年有效申报额度的40%计算出当地年度中央投资控制数,再根据各地申报项目重要性排序选取具体项目,直至最接近当地年度中央投资控制数。综上,全省今年拟安排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县51个,项目199个。  ——普通高中建设专项:各地申报普通高中建设项目38个、申请中央投资44812万元。一是按前期优先原则,对前期工作不到位、相关附件不齐全的项目暂缓安排,共审减15个项目。二是鉴于资金总量有限,按区域平衡原则,对2016年已支持过高中建设项目的县(市、区),今年申报的高中建设项目暂缓安排。同时,对同一县(市、区)今年申报了2所及以上高中建设项目的县(市、区),仅考虑安排一所,共审减3个项目。三是对临时批复可研,资料要件存疑的项目暂缓安排,共审减2个项目。综上,全省今年拟安排高中建设项目18个。  ——中等职业能力建设专项:各地申报中等职业能力建设项目共25个、申请中央投资49300万元。一是按符合政策原则,对规划外项目不予安排,共审减5个项目;二是对前期工作不到位、相关附件不齐全和不具备年内开工条件的项目不予安排,共审减3个项目;三是对临时批复可研、要件不符逻辑及申报项目与规划申报内容差异较大的存疑项目暂缓安排,共审减6个项目;四是项目申报后地方发改部门要求取消申报,共审减1个项目;五是受资金总量限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民族地区项目,共审减1个项目。综上,全省今年拟安排中职学校建设项目9所。  ——高等职业院校项目: 2017年全省符合高等职业学校项目申报要求、前期工作完备的项目学校共3所,其中一所学校因其他原因放弃申报。综上,全省今年拟安排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2所。  公示时间为2017年3月3日——3月8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公众在此期间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人:吴思  电话:027-87231302  邮箱:34303567@qq.com  传真:027-87233093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一路17号  邮编:430071    附表:湖北省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方案表    湖北省发展改革委                               2017年3月3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关于编报2017年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方案的通知》,在各地、省属有关院校申报的基础上,我委会商省教育厅、人社厅,组织编制了湖北省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方案,现予公示。

  一、关于项目申报要求

  纳入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建议项目应满足之前国家发改委、教育部、人社部《关于编报“十三五”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保障工程项目建设规划方案的通知》、《关于编报“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关于编报2017年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

  二、关于项目审查原则

  1、符合政策标准。一是遴选项目必须是纳入《湖北省“十三五”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保障工程建设规划》和《湖北省“十三五” 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规划项目建设方案》的项目。二是项目建设内容必须符合专项投向。三是项目补助额度严格执行《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实施方案》、《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发改社会[2017]285号)有关规定,即中央预算内投资对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学校建设项目的补助比例,中部地区不超过总投资的60%,享受西部地区政策县的不超过总投资的80%;对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的补助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对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的补助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对应用型本科和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项目的补助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

  2、坚持前期优先。认真审核市州及部分省属高校提交的申报项目前期工作资料要件,优先考虑续建项目、在建项目和前期工作完备、具备年内开工条件的项目,确保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当年开工率和投资完成率。

  3、尊重地方意愿。在申报项目符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专项安排严格按市州专项申报意愿安排,项目遴选严格按市州专项项目重要性排序选取。

  4、兼顾区域平衡。鉴于资金总量有限,对县(市、区)专项实行“错位安排、交叉覆盖”,每个县(市、区)原则上安排一个专项,尽量不留“空白县”,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同等条件下,适当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倾斜。同时,坚持奖惩并重,对历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执行较差或项目开工率靠后地区,适当停减投资。

  5、部门会商一致。项目审核、遴选充分尊重部门意见,对部门意见存在分歧的区域和项目暂缓考虑。

  三、关于项目建议方案

  按照上述原则标准,提出《湖北省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方案》(见附表)。

  ——义务教育学校建设专项:各地申报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县73个、项目496个、申请中央投资64828万元。按照符合政策原则和区域平衡原则,2017年拟安排高中、中职项目的县,不再安排本年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在此基础上,去掉非规划内项目、与规划不符项目,纳入初审分配的县51个、项目315个、中央投资38422万元。根据全省实际可安排的中央投资额度,按照各地五年规划额度的60%和2017年有效申报额度的40%计算出当地年度中央投资控制数,再根据各地申报项目重要性排序选取具体项目,直至最接近当地年度中央投资控制数。综上,全省今年拟安排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县51个,项目199个。

  ——普通高中建设专项:各地申报普通高中建设项目38个、申请中央投资44812万元。一是按前期优先原则,对前期工作不到位、相关附件不齐全的项目暂缓安排,共审减15个项目。二是鉴于资金总量有限,按区域平衡原则,对2016年已支持过高中建设项目的县(市、区),今年申报的高中建设项目暂缓安排。同时,对同一县(市、区)今年申报了2所及以上高中建设项目的县(市、区),仅考虑安排一所,共审减3个项目。三是对临时批复可研,资料要件存疑的项目暂缓安排,共审减2个项目。综上,全省今年拟安排高中建设项目18个。

  ——中等职业能力建设专项:各地申报中等职业能力建设项目共25个、申请中央投资49300万元。一是按符合政策原则,对规划外项目不予安排,共审减5个项目;二是对前期工作不到位、相关附件不齐全和不具备年内开工条件的项目不予安排,共审减3个项目;三是对临时批复可研、要件不符逻辑及申报项目与规划申报内容差异较大的存疑项目暂缓安排,共审减6个项目;四是项目申报后地方发改部门要求取消申报,共审减1个项目;五是受资金总量限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民族地区项目,共审减1个项目。综上,全省今年拟安排中职学校建设项目9所。

  ——高等职业院校项目: 2017年全省符合高等职业学校项目申报要求、前期工作完备的项目学校共3所,其中一所学校因其他原因放弃申报。综上,全省今年拟安排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2所。

  公示时间为2017年3月3日——3月8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公众在此期间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人:吴思

  电话:027-87231302

  邮箱:34303567@qq.com

  传真:027-87233093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一路17号

  邮编:430071

  

  附表:湖北省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方案表

  

  湖北省发展改革委                             

  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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