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砥砺前行 在节能降碳中展现荆门担当
栏目: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15
党的十八大以来,荆门市委、市政府始终把节能降碳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全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不断优化用能结构,扎实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耗、绿色转型,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毫不动摇地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节能降碳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全市2021年单位GDP能耗较2012年下降下降33.99%。2016、2018、2019年三年超额完成省下达的能耗双控目标任务。一、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产业绿色转型、能源结构优化取得新突破。工业结构持续优化。十八大以来,我市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大力发展战略新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集群化壮大、生态化发展,高质量建设国家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打造国家绿色磷化工产业基地、国家再生资源利用与环保产业基地、国家原料药绿色生产基地、中国绿色家居之都、华中新能源动力储能电池之都、华中柔性电子之都、全省先进汽车制造业和农用机械生产基地。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锻造竞争力强的石油化工、绿色磷化工和精细化工、汽车制造、通用航空、装备制造、健康食品、纺织服装、绿色建材和家居、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制药、电子信息等12条骨干产业链。2021年,三次产业结构比为13.1:41.1:45.5,高新技术产业全社会实现增加值347.5亿元,同比增长18.8%,占全市GDP16.4%。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升级。大力推进以电代煤、以气代煤、以生物质代煤,全市煤炭消费比重持续降低,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占比较2012年下降10.65%。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截至2021年底,全市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10.64万千伏安,占发电总装机容量51.55%;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68.29万千伏安,占发电总装机容量41.18%,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中心城区“一主五团”天然气管网实现互联互通,荆东天然气门站正式投运,中远期输气能力达7.3亿立方米,可满足中心城区至2030年用气需求。二、着力重点用能企业节能改造和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双向发力,能效水平明显提升。加大企业节能改造力度。组织实施燃煤锅炉技术改造和煤电机组开展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华能荆门电厂开展空预器密封改造和浆液循环泵永磁改造,空预器漏风率降低至5%以内。国能长源荆门发电有限公司高质量完成B凝汽器真空改造、热力系统优化改造、空预器热端径向柔性密封改造,预计降低机组供电煤耗0.4克/千瓦时。十八大以来,实施工业企业节能技术升级改造项目390个,投资860亿,节能54万吨标准煤,能效水平明显提升。推进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全市30家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系统已全面建成,工作进度位居全省前列。安排节能奖励资金51万元,对能耗监测工作推进较快、能源管理优秀的相关企业进行奖励。加强节能执法工作力度。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评估全市两高项目节能改造潜力,编制两高项目能耗分析报告,研究制定高耗能行业“双控”行动方案,将节能改造任务细化到企业和项目。严控“两高”项目盲目建设,严禁工业增加值能耗在全市单位GDP能耗5倍以上项目建设。磷化工、煤化工、石油化工、建材等4个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21家企业纳入年度节能监察计划,按行业分批次开展现场节能监察执法工作。三、着力全面推进重点领域节能行动,节能降碳深入人心。企业节能有力推进。“十三五”期间规上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26.58%,超额完成省定下降18%的目标任务;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成东方百货、金城大厦等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金鹰能源出资600万元购买12万吨标准煤用能指标,化解30万吨合成氨项目的用能需求。获得省用能权交易奖励资金130万元。为湖北泰山建材有限公司等 7 家企业把脉问诊,提高企业清洁化生产水平。截至2021年底,我市有7家企业被评为国家级绿色工厂,6个产品被评为国家级绿色产品。绿色建筑工程有力推进。大力实施绿色建筑行动。2021年全市新增绿色建筑393.3万平方米,新增节能建筑面积491.3万平方米,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推进既有(居住、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十三五”期间实际完成居住建筑节能改造21.3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1.02万平方米。推广节能装配式建筑,先后确立生态科技展示中心、圣境花谷装配式木屋等5个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项目。2018-2021年,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175.83万平方米,超额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东宝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入选湖北百家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中国绿色建材产业20强。绿色低碳交通工程有力推进。加快发展“公铁水”一体化联运,新建石牌港、沙洋港,2021年荆门车站货物发送量完成40.6万吨,同比增长51.3%。水路、铁路运输较公路运输CO2排放减少约60%,有效减少了能耗及环境污染。“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增和更新的483辆城市公交车均为新能源汽车。截至2021年,全市共有城市公交999辆,清洁能源公交车968辆,约占全市公交总数97%。加强绿色船舶、绿色码头、绿色岸线建设, 2017年以来拆解、改造货运船舶36艘,淘汰高油耗船舶13艘。公共机构节能工程有力推进。“十三五”期间,全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同比下降13.7%,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12.3%。5家单位被评为国家级节能公共机构创建单位,7家单位被评为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创建单位。四、着力强化统筹规划、层层压实责任,保障政策机制全面落实。建立工作机制,领导责任上肩。成立以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形成齐抓共管、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编制节能规划,抓好顶层设计。出台《荆门市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十三五”节能规划》和《荆门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将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纳入全市各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合理分解指标,严格目标考核。坚持实行节能工作目标责任制,合理分解指标,将能耗双控纳入市直相关部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严格实行问责制。                                                                 (荆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供稿)

党的十八大以来,荆门市委市政府始终把节能降碳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全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不断优化用能结构,扎实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耗、绿色转型,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毫不动摇地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节能降碳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全市2021年单位GDP能耗较2012年下降下降33.99%。2016、20182019年三年超额完成省下达的能耗双控目标任务。

一、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产业绿色转型、能源结构优化取得新突破。

工业结构持续优化。十八大以来,我市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大力发展战略新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集群化壮大、生态化发展,高质量建设国家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打造国家绿色磷化工产业基地、国家再生资源利用与环保产业基地、国家原料药绿色生产基地、中国绿色家居之都、华中新能源动力储能电池之都、华中柔性电子之都、全省先进汽车制造业和农用机械生产基地。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锻造竞争力强的石油化工、绿色磷化工和精细化工、汽车制造、通用航空、装备制造、健康食品、纺织服装、绿色建材和家居、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制药、电子信息等12条骨干产业链2021年,三次产业结构比为13.1:41.1:45.5,高新技术产业全社会实现增加值347.5亿元,同比增长18.8%,占全市GDP16.4%。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升级。大力推进以电代煤、以气代煤、以生物质代煤,全市煤炭消费比重持续降低,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占比较2012年下降10.65%。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截至2021,全市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10.64万千伏安,占发电总装机容量51.55%;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68.29万千伏安,占发电总装机容量41.18%,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中心城区“一主五团”天然气管网实现互联互通,荆东天然气门站正式投运,中远期输气能力达7.3亿立方米,可满足中心城区至2030年用气需求。

二、着力重点用能企业节能改造和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双向发力,能效水平明显提升。

加大企业节能改造力度。组织实施燃煤锅炉技术改造煤电机组开展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华能荆门电厂开展空预器密封改造浆液循环泵永磁改造,空预器漏风率降低至5%以内。国能长源荆门发电有限公司高质量完成B凝汽器真空改造、热力系统优化改造、空预器热端径向柔性密封改造,预计降低机组供电煤耗0.4克/千瓦时。十八大以来,实施工业企业节能技术升级改造项目390个,投资860亿,节能54万吨标准煤,能效水平明显提升推进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全市30家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系统已全面建成,工作进度位居全省前列。安排节能奖励资金51万元,对能耗监测工作推进较快、能源管理优秀的相关企业进行奖励。加强节能执法工作力度。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评估全市两高项目节能改造潜力,编制两高项目能耗分析报告,研究制定高耗能行业“双控”行动方案,将节能改造任务细化到企业和项目。严控“两高”项目盲目建设,严禁工业增加值能耗在全市单位GDP能耗5倍以上项目建设磷化工、煤化工、石油化工、建材等4个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21家企业纳入年度节能监察计划,按行业分批次开展现场节能监察执法工作

三、着力全面推进重点领域节能行动,节能降碳深入人心。

企业节能有力推进。“十三五”期间规上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26.58%,超额完成省定下降18%的目标任务;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成东方百货、金城大厦等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金鹰能源出资600万元购买12万吨标准煤用能指标,化解30万吨合成氨项目的用能需求。获得省用能权交易奖励资金130万元。为湖北泰山建材有限公司等 7 家企业把脉问诊,提高企业清洁化生产水平。截至2021年底,我市有7家企业被评为国家级绿色工厂,6个产品被评为国家级绿色产品。绿色建筑工程有力推进。大力实施绿色建筑行动。2021年全市新增绿色建筑393.3万平方米,新增节能建筑面积491.3万平方米,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推进既有(居住、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十三五”期间实际完成居住建筑节能改造21.3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1.02万平方米。推广节能装配式建筑,先后确立生态科技展示中心、圣境花谷装配式木屋等5个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项目。2018-2021年,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175.83万平方米,超额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东宝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入选湖北百家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中国绿色建材产业20强。绿色低碳交通工程有力推进。加快发展“公铁水”一体化联运,新建石牌港、沙洋港,2021年荆门车站货物发送量完成40.6万吨,同比增长51.3%。水路、铁路运输较公路运输CO2排放减少约60%,有效减少了能耗及环境污染。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增和更新的483辆城市公交车均为新能源汽车。截至2021年,全市共有城市公交999辆,清洁能源公交车968辆,约占全市公交总数97%。加强绿色船舶、绿色码头、绿色岸线建设, 2017年以来拆解、改造货运船舶36艘,淘汰高油耗船舶13艘。公共机构节能工程有力推进。十三五”期间,全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同比下降13.7%,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12.3%5家单位被评为国家级节能公共机构创建单位,7家单位被评为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创建单位。

四、着力强化统筹规划、层层压实责任,保障政策机制全面落实。

建立工作机制,领导责任上肩。成立以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形成齐抓共管、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编制节能规划,抓好顶层设计。出台《荆门市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十三五”节能规划》和《荆门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将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纳入全市各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合理分解指标,严格目标考核。坚持实行节能工作目标责任制,合理分解指标,将能耗双控纳入市直相关部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严格实行问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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