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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2006〕27号会议纪要
栏目: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06-11-29 加入收藏
规划业务会〔2006〕27号会议纪要

规划业务会〔2006〕27号会议纪要

日期:2006-11-29 17:13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2006年10月30,颜家万局长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东华工贸有限公司石板村(发展大道西侧)农副产品加工基地选址等25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东华工贸有限公司石板村(发展大道西侧)农副产品加工基地选址

    宜昌东华工贸有限公司拟申请在石板村(发展大道西侧)建设生态农业及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基地,需征地50亩。由于该地块规划上考虑与相邻襄江集团公司用地一并纳入规划设计范围,作为规划控制用地,因此会议要求建设单位另行选址。

    二、解放电影院楼顶设置标牌

    会议研究同意该选址申请,要求市政科严格控制标牌尺寸,设置高度不得超过2.5,并采用霓虹灯亮化画面。

    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恢复夷陵路四处公汽便民站

    建设单位申请恢复夷陵路港务局幼儿园(上、下)站和市中心医院(上、下)站,其申请已经市交警支队批复。会议研究同意其选址申请,要求线路牌式样与已设置的夷陵路公交线路牌一致。

    四、市城投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三峡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迁建珍珠路100路(始发站)公汽候车廊站台选址

    珍珠路100路始发站因原站点距离西陵一路路口太近,堵塞了右转弯车道,市交警支队要求将其移离路口100外。按此要求,三峡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城投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申请将站台迁建至东门外正街——珍珠路交叉口公厕北侧。会议研究原则同意选址,决定由市城投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申报单位,要求方案设计时考虑翁家堰小区主入口的居民出行问题,解决好道路的交通组织,保证行人的正常通行。

    五、市城投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T型广告牌

    市城投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将位于东山大道山野大酒店前绿化带、长途客运站门前绿化带、沿江大道与二马路交汇处、沿江大道与西陵一路交叉口的四块T型广告牌分别与相应的广告公司签订转让及补偿协议,现申请重新审批。山野大酒店前绿化带双面T型广告牌为14×6.5,长途客运站左侧广告牌为4×5,沿江大道与二马路交汇处T型广告牌为12×5,沿江大道与西陵一路交叉口T型广告牌24×8。会议研究同意办理临时规划许可证,有效时间确定为三年。

    六、永耀广告有限责任公司夷陵路路灯广告牌

    永耀广告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在夷陵路(万寿桥——王家河)设置长江画廊路灯广告牌,尺寸为1.8×0.8×0.62,共170个,下沿离地4,安装方向与道路垂直。会议按照正在编制的广告规划关于东山大道、沿江大道、夷陵路等横向道路一律不得设置广告的规定,决定不同意其选址申请。

    七、市景荣置业有限公司中南路8号排水沟改造

    市景荣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对拟开发的中南路8号(瑞祥公司地块)居住小区排水沟进行改造。会议研究决定排水沟改造待居住小区规划总平面审定时一并审批。

    八、三江航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解放路F栋综合楼增设天桥

    三江航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业步行街F栋综合楼位于解放路天桥旁,层数9层,其中12层为商业,3——9层为商务办公。解放路天桥其它三面均已和周边建筑物连接,现建设单位申请将F栋综合楼在二楼与解放路天桥进行连接,连接部分宽1.9,长约24.75。会议研究后要求按原解放路天桥设计方案,在综合楼(A)——(H)轴区域垂直于其山墙与解放路天桥进行连接,要求重新修改方案后报批。

    九、后坪村村委会办公楼违法建设问题

    窑湾乡后坪村村委会未取得规划许可,擅自将办公楼在原审批的2层基础上增加至3层,檐口高度11,屋脊高度12.7。执法科按1016局业务会意见已进行现场核实,该办公楼平面尺寸为9.9×49,并向南侧平移了约40,纵墙距离围墙最近处为0.9。会议研究认为建设单位违法移建办公楼的位置,请监督科会同葛洲坝管理所、西陵园区管理所核定该违法工程用地的性质,提交会议研究确定。

    十、市国土资源局东山大道用地选址

    市国土资源局拟收购湖北楚耀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位于东山大道143号的土地,宗地面积5817平方米,申请下达该地块的规划选址意见书和相关规划技术指标。会议研究原则同意选址,若建设单位同意拆除相邻4层住宅楼,扩大规划设计范围统一进行规划,会议认为可适当提高容积率指标。请信息咨询中心对该地块进行规划咨询,经过充分论证后提出相关建设指标。

    十一、江峡船舶柴油机厂关于集资建设职工住宅的请示

    会议对《江峡船舶柴油机厂关于集资建设职工住宅的请示》进行了研究,原则同意其职工住宅定点,要求建设单位依照《宜昌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容积率按1.6控制。

    十二、市绿化工程管理处东山大道办公楼改建

    市绿化工程管理处申请将东山大道128号我局按临时工程批准建设的二层办公楼加建一层作为会议室。因后退用地边界不足,原办理的临时工程规划许可证已到期,会议决定不同意其加层,该二层办公楼临时工程规划许可证不予延期。

    十三、市国土资源局东山村桔园山庄用地范围调整

    该项目规划用地范围西侧界限跨越宏达建筑机械厂和富豪家俬厂部分厂房,申请用地范围调整为只穿越宏达建筑机械厂一家用地,原有总用地面积不变。由于宏达建筑机械厂厂区一车间压占规划道路红线,会议决定在建设单位与宏达建筑机械厂签署该车间的拆迁协议后,同意按调整后的用地范围(原有总用地面积不变)核发选址意见书。

    十四、市国土资源局东山村白龙井路市天纵房地产开发公司用地选址

    根据市天纵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申请,市土地储备中心拟收购其位于东山村白龙井路工业出让用地1009平方米,现申请下达规划选址意见书和相关规划技术指标。会议研究决定,将武警支队宜昌干休所用地一并纳入规划设计范围,用地范围划至规划道路中心线。会议要求该地块内独立设置的农贸市场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规划性质为公建、办公,不得建设住宅,层数不超过5层。

    十五、市国土资源局夷陵路包印公司选址范围调整

    该地块拟用地面积8916平方米,地块规划用地范围内涉及广厦房地产公司出让用地2000平方米,由于包印公司破产清算在即,市国土资源局建议对市政府已收回的包印公司划拨土地单独选址后对外公开挂牌出让,由竟得者与广厦房地产公司协商,对规划范围内的出让用地按照规划用途综合开发。会议按照集中成片开发的要求,决定维持我局已核发选址意见书不变。

    十六、宜昌饭店加层项目拆迁范围调整

    宜昌饭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对东山大道113号房屋由三层加至四层,724局业务会研究后要求,在临山庄路门面拆除的前提下,同意三层房屋整体外扩与相邻四层饭店山墙平齐。现建设单位申请临时门面不予拆除。会议研究认为宜采用轻型钢架结构,性质为临时建筑。

    十七、力行二街居委会大碑巷办公用房

    我局已于2006725就力行二街居委会大碑巷办公用房(拟建二层)进行了规划行政许可批前公示,周围17户居民提出异议,不同意建设。会议决定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后由规划局组织召开听证会。

    十八、市泰江置业有限公司东山大道104号房屋外装修

    市泰江置业有限公司租用夷陵路329号原物产燃料有限公司临街商业门面作为展示中心使用,申请外立面装修。会议研究同意房屋外装修,取消压占道路红线的装饰。

    十九、市二医院住院大楼加层

    因为原住院大楼未考虑烧伤病区,手术室数量不足,功能不全,现申请增加两层标准层。会议研究同意其加层申请,要求设计、施工中必须保证相邻建筑的房屋安全。

    二十、三江航天房地产开发公司商业步行街C+E地块(陶珠路——环城南路——解放路)规划修改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规划修改方案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总用地面积3606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4554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64579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59975平方米),建筑密度50%,容积率3.45,地上停车位562辆。会议研究后提出以下几点意见:一是压缩临环城南路高层建筑裙房尺寸,保证与相邻房屋的距离满足规划要求;二是陶珠路规划建筑后退道路红线4,底层建筑高度须保证消防净高要求;三是同意按程序审批规划及单体方案。

    二十一、联丰村农民住宅小区方案

    会议对提交讨论的1号公建,2号、8号住宅单体方案研究后原则同意,要求按新农村建设标准核实配套公建技术指标。

    二十二、旭光村村委会穆家冲旭东馨苑住宅小区单体方案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要求外装修色彩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二十三、宜万铁路建设总指挥部花艳宜万铁路宜昌东站二期(货运生产及办公用地)工程用地

    依据铁四院提供的《新建铁路宜万线宜昌东至凉雾段一次复线施工图铁路用地排水系统图》,一次建成复线需补充用地3220亩(其中永久用地1753亩,取弃土临时用地1467亩)。会议研究同意先行办理宜万铁路宜昌东站二期500余亩永久用地(包括零星用地)的规划手续,与相邻单位的用地边界由市政科与建工科衔接核实。

    二十四、新万通房地产公司香格里拉二期规划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规划方案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总用地面积418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1708平方米(其中二期建筑面积60471平方米),建筑密度21.4%,容积率2.43,绿化率31.1%,停车位361个(地上111个,地下250个)。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提交讨论的规划方案,要求地下农贸市场出入坡道宽度不少于3。会议决定方案按程序审批。

    参加会议的有夏文翰、张建新、杨玲莉、闫晓、钟鸿锦、唐刚、聂峰、谭道明、胡高生、张翼、艾长征、徐武、曹开玉、吕斌、朱健、曾凡海、杜宪、危肃、唐晓华、王范荣、郭志刚、江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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