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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关于下拨2012年城乡低保和医疗救助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宜市财社发〔2012〕790号)
栏目:宜昌市民政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2-12-20 加入收藏
财政局、民政局:根据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下拨2012年城乡低保和医疗救助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鄂财社发[2012]84号)文件精神,现将2012年城乡低保和医疗救助中央补助资金(已扣除2012年提前通知的预拨资金)下拨给你单位。其中:城市低保资金万元;农村低保资金万元;城市医疗救助资金万元(中央

财政局、民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下拨2012年城乡低保和医疗救助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鄂财社发[2012]84号)文件精神,现将2012年城乡低保和医疗救助中央补助资金(已扣除2012年提前通知的预拨资金)下拨给你单位。其中:城市低保资金万元;农村低保资金万元;城市医疗救助资金万元(中央财政预算内补助资金万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万元);农村医疗救助资金万元(中央财政预算内补助资金万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万元)。

  请将城乡低保补助资金列入一般性转移支付的“社会保障和就业转移支付收入”科目,并分别列入201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12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科目和第20817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科目,通过2012年财政年终结算办理。请将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分别列入201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2100505项“城市医疗救助”和2100507项“农村医疗救助”科目,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请列入2296007项“用于城市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和2296008项“用于农村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各地要结合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加快城乡低保和医疗救助资金预算执行力度,切实做好调整城乡低保标准和提高城乡对象补助水平工作,切实做好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农合以及对医疗救助对象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给予资助等医疗救助工作;全面推行城乡低保资金按月社会化发放,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2012年城乡低保和医疗救助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不下发)

单 位

城市低保资金

农村低保资金

城市医疗救助资金

农村医疗救助资金

夷陵区

527

508

90

107

西陵区

26

5

伍家岗区

44

9

点军区

202

41

猇亭区

28

5

市本级

2368

382

合计

2895

808

472

167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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