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宜昌市司法行政机关关于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投诉查处办法(试行)》
栏目: 宜昌市司法局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1-02-04
长期以来,司法行政机关没有对律师行业投诉查处的具体规定。2017年,司法部下发了《司法部关于加强律师违法违纪行为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7〕23号),对律师违法违规行为投诉查处做出规定。为进一步统一并规范我市对律师事务所违规违法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加强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监督,根据《

  长期以来,司法行政机关没有对律师行业投诉查处的具体规定。2017年,司法部下发了《司法部关于加强律师违法违纪行为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7〕23号),对律师违法违规行为投诉查处做出规定。为进一步统一并规范我市对律师事务所违规违法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加强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全国律协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办法共分六章三十九条。第一章总则,明确了投诉查处工作指导思想,对被投诉人的权利保障原则以及司法行政机关与律师协会的职责分工。第二章受理,规定了对投诉件实行登记审查的规则、受理条件以及不予受理的情形等。第三章调查,规定了调查形式、对调查人员的资格要求以及调查程序。第四章处理,规定了对调查结果的处理方式、处理时限以及对违规违法党员律师、协会查处案件的处理机制。第五章纪律和责任以及第六章附则,规定了对调查人员的纪律要求于责任、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职责以及办法的有效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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