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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2006〕14号会议纪要
栏目: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06-11-20 加入收藏
规划业务会〔2006〕14号会议纪要

规划业务会〔2006〕14号会议纪要

日期:2006-11-20 15:23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编辑:admin

724,颜家万局长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市城投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广告牌等21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市城投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T型广告牌规划选址

市城投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拟在东山大道消防支队大门对面道路绿化带前设置T型牌。按照市政府[2005]55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主城区城市主要街道以及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户外广告经营、管理由市城投公司负责。会议研究后原则同意设置,要求按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执行,由市城投公司作为申报主体。若变更建设主体,应由市城投公司向市政府专题请示,经市政府批准后再办理相关规划手续。

二、中南冶金地质勘查工程总局中南局宜昌基地港窑路给水管道项目规划选址

中南冶金地质勘查工程总局中南局宜昌基地申请改造生活区直径DN300的给水管道,会议研究后同意该项目选址,要求管道采用顶管方式穿越港窑路。

三、市金银首饰公司云集路招牌规划选址

市金银首饰公司申请在云集路店面设置招牌。会议研究后同意设置,要求招牌采用霓虹灯亮化画面,竖向招牌必须与相邻住户签署协议,方案修改后重新报审。

四、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市商业银行用地下达规划设计条件的函

根据市委书记办公会议精神,市商业银行资产置换拟使用点军区范围内2003年城市建设第十七批次用地400亩,按招拍挂方式供给,市国土资源局申请下达规划设计条件。会议研究后原则同意以内口河路边线为界,划定400亩左右土地作为规划设计范围,并下达选址意见书。

五、市高农科技有限公司现代农业示范园温室改造规划选址

市高农科技有限公司拟对桥边现代农业示范园7栋温室扩建改造为玻璃屋顶,占地面积24000平方米。会议研究后同意进行改造。

六、市移民局移民农业科技推广基地规划选址

市移民局申请在点军夷桥二路建设移民农业科技推广基地,拟用地20亩,拟建面积12000平方米(其中综合楼6000平方米,教学及宿舍5500平方米,其他500平方米)。会议研究后同意选址,确定规划性质为培训用地,要求规划设计范围北侧沿山体等高线划定,建筑密度不大于25%,容积率1.6,办公楼停车率40%,严禁建设住宅,结合地形和周边环境进行规划和建筑方案设计。

七、三峡大学临时围墙规划选址

会议研究后同意临时围墙选址。

八、煤炭地质一二五队经济房规划选址

会议对市政府办公室转来的湖北煤炭地质一二五队《关于兴建经济适用房的请示》进行了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1、申请建设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2002年经我局审批,建设单位申请建设的地址在该规划中不是作为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用地,且该规划审批期限现已失效。

2、按建设部《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宜昌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湖北煤炭地质一二五队是否符合自行修建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应由市房管局审查,并由市发改委下达经济房建设计划。湖北煤炭地质一二五队若符合建设经济适用房的条件,仍须服从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在选址前对该地段的规划重新进行调整。

3、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应符合建设部2006165号文件精神和遵守《宜昌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户型面积严格按中小套型控制,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房型必须占70%以上。

九、宜昌军分区大门改造征用土地的报告

会议对市政府办公室转来的《关于军分区大门改造征用土地的报告》进行了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1、宜昌军分区对大门及通道进行改造,需占用市公路局300平方米的土地。基于改善周边环境的需要,同时考虑到市公路局用地被无偿占用的因素,同意将道路一侧市公路局2058平方米的土地进行开发。

2、该2058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性质为经营性用地,开发商通过招、拍、挂程序确定。

十、市房屋拆迁安置公司汉宜村安置房规划选址

市房屋拆迁安置公司申请在汉宜村建设拆迁安置房。会议研究后同意建设4栋经济房用于拆迁户安置,容积率1.4。会议建议先行由规划信息中心进行规划咨询分析。

十一、金石房地产公司二马路大厦观光电梯规划选址

金石房地产公司申请二马路金石大厦1-4层商业用房增设观光电梯。会议研究后决定不予同意。

十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二马路分理处门面装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二马路分理处申请扩大营业厅及门面装修。会议研究后同意门面装修,要求取消竖向标牌,门面不得外扩。

十三、宜昌剧院门面变更规划许可证性质

宜昌剧院申请将沿江大道两层门面由半永久性质变更为永久性质。会议研究认为,原两层门面退后道路红线距离不符合永久性工程规划要求,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剧院公共设施用地,经营门面与该地块用地性质不符,且临街门面遮挡了宜昌剧院,有损城市形象,按城市规划要求,宜昌剧院周边低层建筑应拆除。因此,会议不同意变更为永久性质。

十四、宜昌饭店有限责任公司东山大道113号房屋加层规划选址

宜昌饭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对东山大道113号房屋由三层加至四层。会议同意加层,在临山庄路门面拆除的前提下,同意三层房屋整体外扩与相邻四层饭店山墙平齐。

十五、三鑫房地产公司城东大道商品房规划咨询方案

会议对三鑫房地产公司城东大道商品房规划咨询方案进行了研究,决定按以下意见向市政府回函:一是该项目位于国宾花园南侧,建筑宜按小高层建设,容积率不大于3.0;二是建议该地块直接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收益用于职工安置。

十六、市国土资源局沿江大道——合益路电力公司地块规划咨询方案

会议研究后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该地块建筑形式不宜采用板式,建议采用塔式设计。二是住宅区和公建区应分别下达规划指标,配套设施中考虑设置一个居委会用房,文化设施按0.5平方米/户控制。三是公建区建筑密度不大于40%,容积率不大于4.0,住宅区建筑密度不大于20%,容积率不大于2.6,停车位综合考虑,停车率确定为40%。

十七、华银房地产公司世纪阳光规划调整方案

该项目位于东山大道339号原湖北轴承厂内,规划拟用地面积30274平方米,建筑总面积71206平方米,建筑密度24.54%,容积率2.18,绿化率33.47%,停车位333个,指标均满足规划要求。会议研究后对方案提出了如下要求:一是应增加配电房和门房等配套建筑;二是规划的两层物业管理用房必须增设文化体育功能;三是规划幼儿园平面尺寸适当压缩,扩大活动场地;四是必须保证临东山大道八层楼保留建筑进出通道的畅通。会议原则同意对方案进行修改后报批。

十八、天龙房地产公司胜利四路商品房规划方案

规划咨询中心对天龙房地产公司胜利四路商品房规划方案进行了核定,认为该方案建筑总平面布局与城市道路、与世纪花园建筑不协调;地下室建筑外墙距规划设计红线间距不足5,规划建筑与拟用地红线间距不满足要求,2号规划建筑与南面变电站间距不满足要求。会议研究后要求,一是将拟用地面积作为规划设计范围,二是地下室后退用地边界要满足规范要求,三是选址意见书规划指标和建筑间距按技术规定执行,四是建筑总平面布局应兼顾城市道路、世纪花园和相邻滨江国际商品房关系进行设计。会议要求建设单位对方案进行调整后按程序报审。

十九、合益路49号锅炉厂地块城东横路道路调整及规划设计条件

会议对合益路49号锅炉厂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和城东横路道路调整方案进行了研究,提出如下意见:一是原则同意城东横路道路调整方案,其道路红线由建工科依据规划信息中心提出的调整方案划定;二是锅炉厂原六层、七层住宅和标准件厂予以保留;三是该地块规划性质为居住和街办级公共文化体育中心用地,其中居住区容积率1.6,街办级公共文化体育中心应独立设置,并应临合益路,容积率1.8;四是将压占城东横路规划道路红线的村民房纳入拆迁范围。

二十、葛洲坝集团公司创世纪三期规划方案

会议对葛洲坝集团公司创世纪三期规划方案进行了研究,提出如下意见:一是E地块商业步行街建筑层数不超过四层,建筑密度不大于45%,建筑后退规划道路红线2。若建设单位与相邻隆昌房地产公司签署了协议,商业步行街建筑可不退规划道路红线。二是A地块规划性质为公建,B地块为居住,综合容积率3.0,居住建筑密度不大于25%。CD地块规划性质为公建,综合容积率6.5,建筑密度不大于40%。会议要求对规划方案进行修改后按程序报审。

二十一、市国土资源局港务集团沿江大道地块规划范围调整

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对港务集团沿江大道地块规划范围进行调整,将英制油罐1500平方米保护区不纳入招拍挂土地范围。会议研究后认为原规划设计范围应保持不变,要求建工科与市国土资源局协调,将英制油罐1500平方米保护区用地不计入交纳土地出让金的范围。会议强调今后下达规划选址意见书应以拟用地范围为基数计算规划指标。

参加会议的有夏文翰、张建新、杨玲莉、唐刚、阎晓、谭道明、胡高生、张翼、艾长征、唐晓华、覃远林、曹开玉、吕斌、曾凡海、李源、王范荣、杜宪、詹书生、江晓东、颜永康、田长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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