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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性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现场抽查工作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民政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08 加入收藏
各有关全省性社会组织: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定于4月上旬至12月中旬开展2022年全省性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抽查对象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从全省性社会组织名录库中按照不低于5%比例随机抽取67家社会组织开展检查(名单附后)。二、检查人员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从省民政厅执法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开展检查。三、抽查内容(一)社会团体1.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2.法人治理及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包括:是否按期依法换届,理事会重大决策表决及执行情况,有无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或开展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等。3.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情况。4.履行登记或备案手续情况,协会公示的负责人与登记或备案负责人一致性情况,实际办公地址与登记地址一致性情况。5.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情况及税务登记、银行账户开户情况。6.印章管理和使用情况。7.对分支(代表)机构设立及监管情况。8.参加年度检查情况。9.党组织建设和开展工作情况。10.开展涉外活动情况。11.年检、抽查、审计等登记管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12.违规开展评选评奖工作情况。13.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情况。14.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二)民办非企业单位1.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2.基础条件是否完备,包括法人资格、章程、变更登记、年度检查等情况。3.法人治理是否完善,包括组织机构、重大事项决策、人力资源、资产财务、档案证章等运作和管理等情况。4.履行登记或备案手续情况,公示的负责人与登记或备案负责人一致性情况,实际办公地址与登记地址一致性情况。5.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情况及税务登记、银行账户开户情况。6.公益活动与诚信建设是否合规,包括公益活动、提供服务、披露信息等有关情况。7.党组织建设和开展工作情况。8.开展涉外活动和接收境外捐赠情况。9.“非营利性”专项整治反馈问题整改情况。10.年检、抽查、审计等登记管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11.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情况。12.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四、抽查方式(一)现场检查。检查人员上门检查前通知被检查社会组织。采取现场询问被检查社会组织负责人、工作人员和查阅相关台账资料等方式,调查了解情况。(二)专项审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被检查社会组织的财务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五、结果应用抽查工作按照公开透明原则进行,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抽查内容、被抽查社会组织名单、抽查结果等信息将在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和湖北省民政厅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现场检查和专项审计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社会组织,将依法进行查处,具体按如下分类处理:(一)对社会组织出现轻微违规行为,可以通过整改措施纠正的,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未按要求整改的,列入活动异常名录。(二)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社会组织,予以立案查处,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录。(三)对长期不换届、不参加年检、不开展活动,以及查找不到办公地址、联系人的社会组织,引导其办理注销手续;拒不注销的,立案查处。(四)对社会组织工作人员涉嫌违法犯罪,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构成撤销登记条件的社会组织,予以撤销登记。(五)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予以立案处罚。(六)被抽查社会组织拒不接受或不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将与年检、评估等挂钩,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联系人:田维虎,027-50657567。附件: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社会组织名单湖北省民政厅2022年4月7日附件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社会组织名单(共67家)序号社会组织名称1湖北省人像摄影行业协会2湖北省舞台美术学会3湖北省婴童用品协会4湖北省植物生理与分子生物学学会5湖北省标识行业协会6湖北省河南商会7湖北省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协会8湖北省输血协会9湖北省粮食行业协会10湖北省毛泽东诗词研究会11湖北省服装行业协会12湖北省技术市场协会13湖北省遗传学会14湖北省福建商会15湖北省煤炭工业协会16湖北省全屋定制衣柜橱柜行业协会17湖北省表面工程协会18湖北省性学会19湖北省茶叶协会20湖北省商贸流通业联合会21湖北省土地估价与登记代理协会22湖北省反邪教协会23湖北省机动车鉴定与评估行业协会24湖北省铁道学会25湖北省肝胆疾病学会26湖北省植物病理学会27湖北省民族管弦乐学会28湖北省新疆商会29湖北省现代服务业联合会30湖北省演出协会31湖北省免疫学会32湖北省物理学会33湖北省玻璃行业协会34湖北省神经电生理与调控学会35湖北省肉类行业协会36湖北省软件行业协会37湖北省中小企业协会38湖北省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39湖北省安全生产技术协会40湖北省土壤肥料学会41湖北省中流印社42湖北省浙江温州商会43湖北省医疗器械行业协会44湖北省消防协会45湖北省收藏家协会46湖北省企业上市发展促进会47湖北省校车运营行业协会48湖北省油菜产业协会49湖北省土地学会50湖北省园艺学会51湖北省教育国际交流协会52湖北省中国漆文化研究会53湖北省锁业协会54湖北省烹饪酒店行业协会55湖北省机电产品出口促进会56湖北省动物保健品协会57湖北省自然辩证法研究会58湖北省人工智能学会59湖北省建设教育协会60湖北省农村软科学研究会61湖北省植物保护学会62湖北省脑血管病防治学会63湖北省物资再生协会64湖北省艺术品收藏家协会65湖北省五金机电商会66湖北省民营企业发展协会67湖北省南北极科学考察学会jQuery(‘#qrcodeCanvas‘).qrcode({render: "canvas", //也可以替换为tablewidth: 160,height: 160,text: document.location.href});

各有关全省性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定于4月上旬至12月中旬开展2022年全省性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从全省性社会组织名录库中按照不低于5%比例随机抽取67家社会组织开展检查(名单附后)。

二、检查人员

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从省民政厅执法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开展检查。

三、抽查内容

(一)社会团体

1.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

2.法人治理及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包括:是否按期依法换届,理事会重大决策表决及执行情况,有无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或开展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等。

3.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情况。

4.履行登记或备案手续情况,协会公示的负责人与登记或备案负责人一致性情况,实际办公地址与登记地址一致性情况。

5.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情况及税务登记、银行账户开户情况。

6.印章管理和使用情况。

7.对分支(代表)机构设立及监管情况。

8.参加年度检查情况。

9.党组织建设和开展工作情况。

10.开展涉外活动情况。

11.年检、抽查、审计等登记管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12.违规开展评选评奖工作情况。

13.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情况。

14.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

1.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

2.基础条件是否完备,包括法人资格、章程、变更登记、年度检查等情况。

3.法人治理是否完善,包括组织机构、重大事项决策、人力资源、资产财务、档案证章等运作和管理等情况。

4.履行登记或备案手续情况,公示的负责人与登记或备案负责人一致性情况,实际办公地址与登记地址一致性情况。

5.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情况及税务登记、银行账户开户情况。

6.公益活动与诚信建设是否合规,包括公益活动、提供服务、披露信息等有关情况。

7.党组织建设和开展工作情况。

8.开展涉外活动和接收境外捐赠情况。

9.“非营利性”专项整治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10.年检、抽查、审计等登记管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11.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情况。

12.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四、抽查方式

(一)现场检查。检查人员上门检查前通知被检查社会组织。采取现场询问被检查社会组织负责人、工作人员和查阅相关台账资料等方式,调查了解情况。

(二)专项审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被检查社会组织的财务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五、结果应用

抽查工作按照公开透明原则进行,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抽查内容、被抽查社会组织名单、抽查结果等信息将在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和湖北省民政厅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现场检查和专项审计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社会组织,将依法进行查处,具体按如下分类处理:

(一)对社会组织出现轻微违规行为,可以通过整改措施纠正的,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未按要求整改的,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二)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社会组织,予以立案查处,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录。

(三)对长期不换届、不参加年检、不开展活动,以及查找不到办公地址、联系人的社会组织,引导其办理注销手续;拒不注销的,立案查处。

(四)对社会组织工作人员涉嫌违法犯罪,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构成撤销登记条件的社会组织,予以撤销登记。

(五)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予以立案处罚。

(六)被抽查社会组织拒不接受或不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将与年检、评估等挂钩,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联系人:田维虎,027-50657567

附件: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社会组织名单

湖北省民政厅

202247

附件

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社会组织名单

(共67家)

序号

社会组织名称

1

湖北省人像摄影行业协会

2

湖北省舞台美术学会

3

湖北省婴童用品协会

4

湖北省植物生理与分子生物学学会

5

湖北省标识行业协会

6

湖北省河南商会

7

湖北省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协会

8

湖北省输血协会

9

湖北省粮食行业协会

10

湖北省毛泽东诗词研究会

11

湖北省服装行业协会

12

湖北省技术市场协会

13

湖北省遗传学会

14

湖北省福建商会

15

湖北省煤炭工业协会

16

湖北省全屋定制衣柜橱柜行业协会

17

湖北省表面工程协会

18

湖北省性学会

19

湖北省茶叶协会

20

湖北省商贸流通业联合会

21

湖北省土地估价与登记代理协会

22

湖北省反邪教协会

23

湖北省机动车鉴定与评估行业协会

24

湖北省铁道学会

25

湖北省肝胆疾病学会

26

湖北省植物病理学会

27

湖北省民族管弦乐学会

28

湖北省新疆商会

29

湖北省现代服务业联合会

30

湖北省演出协会

31

湖北省免疫学会

32

湖北省物理学会

33

湖北省玻璃行业协会

34

湖北省神经电生理与调控学会

35

湖北省肉类行业协会

36

湖北省软件行业协会

37

湖北省中小企业协会

38

湖北省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

39

湖北省安全生产技术协会

40

湖北省土壤肥料学会

41

湖北省中流印社

42

湖北省浙江温州商会

43

湖北省医疗器械行业协会

44

湖北省消防协会

45

湖北省收藏家协会

46

湖北省企业上市发展促进会

47

湖北省校车运营行业协会

48

湖北省油菜产业协会

49

湖北省土地学会

50

湖北省园艺学会

51

湖北省教育国际交流协会

52

湖北省中国漆文化研究会

53

湖北省锁业协会

54

湖北省烹饪酒店行业协会

55

湖北省机电产品出口促进会

56

湖北省动物保健品协会

57

湖北省自然辩证法研究会

58

湖北省人工智能学会

59

湖北省建设教育协会

60

湖北省农村软科学研究会

61

湖北省植物保护学会

62

湖北省脑血管病防治学会

63

湖北省物资再生协会

64

湖北省艺术品收藏家协会

65

湖北省五金机电商会

66

湖北省民营企业发展协会

67

湖北省南北极科学考察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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