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评审,已形成2021年度第二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结果。根据《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8〕2号)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第二次高级社会工作师委托评审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我省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湖北省民政厅反映。反映情况时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公示日期:2021年8月30日—2021年9月3日
联系单位:湖北省民政厅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399号
邮政编码:430079
电话(传真):027-87448202
附件: 湖北省2021年度第二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湖北省民政厅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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