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市局近期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指及其制品、肉制品、粮食加工品等20类286批次样品,抽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8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格产品如下:
抽检的粮食加工品35批次、其他食品6个、肉制品14批次、
茶叶及相关制品74批次、酒类37批次、豆制品17批次、饼干7批次、餐饮食品抽检5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5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5批次、方便食品3个,糕点3批次、罐头4批次、乳制品4批次,食品添加剂5批次、食糖3批次、食盐1批次、食用农产品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批次、蔬菜制品10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6批次、水产制品2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速冻食品3批次、糖果制品4批次、调味品10批次、饮料15批次、详情见附件1。
二、不合格产品如下:
饮料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项目详见附件2 。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局已要求相关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1、食品抽检合格信息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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