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关于拟推荐湖北省社会消防工作先进工作者候选对象的公示
栏目:湖北省司法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23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开展湖北省社会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鄂人社奖〔2022〕30号)要求,厅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在系统内组织开展社会消防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经系统单位推荐,厅组培处会同厅办公室对推荐候选对象事迹材料初审,并在征求组织人事、厅机关纪委、公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拟推荐厅机关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司忠俊同志,作为我系统湖北省社会消防工作先进工作者候选对象。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候选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6月23日至29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推荐候选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2年6月29日前,以电话、传真或信函等形式向厅政治(警务)部组培处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联系人:闫道欣联系电话:027-87237050,传真:027-87815189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侧路22号省司法厅组培处邮编:430071省司法厅2022年6月22日附件: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开展湖北省社会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鄂人社奖〔202230)要求,厅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在系统内组织开展社会消防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经系统单位推荐,厅组培处会同厅办公室对推荐候选对象事迹材料初审,并在征求组织人事、厅机关纪委、公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拟推荐厅机关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司忠俊同志,作为我系统湖北省社会消防工作先进工作者候选对象。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候选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623日至29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推荐候选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2629日前,以电话、传真或信函等形式向厅政治(警务)部组培处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人:闫道欣

联系电话:027-87237050传真027-87815189

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侧路22号省司法厅组培处

编:430071


省司法厅

202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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