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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七五”普法 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司法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18 加入收藏
鄂普法办〔2020〕14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宣传部、司法局、普法工作办公室,省直各部门普法工作办公室:现将《湖北省“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1.湖北省“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      2.湖北省“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考核评估指导标准暨自查评分表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湖北省司法厅                  湖北省普法工作办公室                                     2020年9月2日附件1湖北省“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6〕11号)、《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鄂办发〔2016〕24号)要求和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的工作部署,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工作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我省“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现就做好我省“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提出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落实全国“七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要求,深入落实全省“七五”普法规划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系统总结工作经验,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研究采取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为湖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主要内容总结验收主要内容是“七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全省“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重点突出以下十个方面:(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工作情况。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增强全社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二)深入推进学习宣传宪法工作情况。落实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部署,推动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等。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国家工作人员专题学习宪法。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三)深入推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工作情况。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突出宣传党章,大力宣传各项党内法规制度,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四)深入推动领导干部、青少年等普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情况。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我省实施办法。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要求,包括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日常学法、法治培训等。组织开展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组织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分学段分重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五)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情况。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打造和争创“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积极组织开展“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展播、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法治征文、百家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六)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和法治乡村建设情况。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推进我省法治乡村建设。全面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落实我省关于加强乡村普法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七)深入推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工作情况。落实我省《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营造全社会讲法治、重道德的良好环境,不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八)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民法典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工作情况。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决战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主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和民法典等主题法治宣传行动情况。(九)深入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推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加强以案释法工作,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发挥“报网端微屏”作用,提高普法宣传覆盖率。(十)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情况和普法的实际效果。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理念、方式方法、载体阵地和体制机制等创新。结合不同地区、不同时期、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验收标准  各地对照总结验收主要内容和《“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考核评估指导标准暨自查评分表》(附件2,以下简称《指导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检查,进行量化评估和自查打分。省直各部门参照《指导标准》进行评估和自查打分。四、方法和步骤(一)自查。2020年9月25日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普法工作办公室对所辖区域开展普法工作检查。各部门普法工作办公室结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对本行业部门“七五”普法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各地、各部门、各基层单位对照考核指导标准查找不足,抓好查漏补缺和整改工作。2020年9月30日前,各地、各部门报送自查报告和自查评分表。自查报告要真实全面反映本地区、本部门“七五”普法工作情况和特色做法,认真总结先进经验,客观总结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有针对性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自查报告不超过3000字,可将先进经验做法典型案例、有关数据等另作为附件)。(二)检查与抽查。2020年10月,省普法办设立我省“七五”普法总结验收申报系统,对各地进行网上普遍书面检查。省直各部门对照《指导标准》报送纸质自查报告和自查评分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视情组织对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重点部门进行重点抽查。(三)工作总结。2020年12月,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根据各地各部门自查情况、抽查情况等,综合各地各部门检查验收情况,形成我省“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报告,并对各市州“七五”普法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量化打分。在各地各部门推荐基础上,组织开展“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按照“七五”普法规划要求,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好,开展好总结验收工作,确保“七五”普法工作圆满收官。(二)务必注重实效。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通过自查、抽查,全面真实了解“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认真督促改进。(三)切实加强宣传。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总结验收工作,制定宣传计划,协调各级各类媒体,组织开展“七五”普法成就集中宣传活动。结合总结验收,大力宣传“七五”普法经验和成效,宣传“七五”普法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典型事迹,运用多种形式全面展示5年来的工作成就,为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四)严肃工作纪律。各地各部门要结合疫情防控,改进方式方法,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以及各项纪律规定,坚决避免形式主义、走过场,切实减轻基层负担。附件2湖北省“七五”普法规划验收考核评估指导标准暨自查评分表单位:                                                         总得分:序号项目及权重考核内容评分指标计分方式自评得分1组织领导和保障(10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顶层设计、制度建设、工作保障等情况。成立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等组织领导机构并定期研究重大问题。(3分)制定下发“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制定年度工作要点以及重点任务普法工作方案等并组织实施。(4分)将普法经费纳入地方、部门年度财政预算,动态增长,保证工作需要。(3分)网上申报,综合评估。2重点内容宣传(10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情况。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宣传情况。(4分)宪法法律以及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情况。(3分)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情况。(3分)网上申报,综合评估。3重点活动开展(10分)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普法工作。1、“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开展情况。(2分)2、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2分)3、“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民法典等主题法治宣传行动开展情况。(3分)4、围绕“三大攻坚战”和本地本部门中心工作开展普法工作。(3分)网上申报,综合评估。4重点对象普法(10分)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动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情况。1、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情况。(2分)2、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培训、无纸化学法用法和考试工作情况。(4分)3、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法治课师资和教材、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落实情况。(4分)网上申报,综合评估。5“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10分)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等情况。1、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规范性意见、普法责任清单并组织实施。(4分)2、执法司法机关在执法司法和服务管理过程中释法说理等情况。(4分)3、执法司法机关建立完善以案释法制度,运用典型案例向社会公众开展普法等情况。(2分)网上申报,综合评估。6普法队伍建设(10分)普法依法治理专职人员配备情况(专职人员指有正式编制的公务员,在普法依法治理科或处专职工作);普法讲师团情况;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及作用发挥等情况。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原则上配备2名以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职人员。(3分)市州、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建立普法志愿者队伍,并充分发挥作用。(4分)市州司法行政部门,建立普法讲师团,并充分发挥作用。(3分)网上申报,综合评估。省直部门有专门的普法工作联络员,并能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10分)7法治创建活动(10分)法治创建制度建设情况;地方依法治理情况;行业依法治理情况;基层依法治理情况。出台法治创建规范性文件及考核指导标准情况。(2分)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单位创建活动覆盖率及实际成效情况。(6分)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覆盖率及实际成效。(2分)网上申报,综合评估。省直各部门法治建设情况和实际成效。(10分)8法治文化建设(10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情况;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情况。辖区各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广场、长廊)、农家书屋等法治文化阵地的建设及使用情况。省直各部门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和适用情况。(5分)参加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举办的有关比赛报送作品的数量和获奖情况,市州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创作、评选、演出、播出情况。(5分)网上申报,综合评估。9新媒体普法(10分)新媒体普法矩阵建设等情况。1、新媒体账号数、年发文数目、阅读量、篇数等情况;(3分)2、订阅中国普法“两微一端”、关注湖北普法微信公众号情况。(3分)3、各地新媒体普法矩阵建设和运用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情况。(4分)网上申报,综合评估。省直各部门运用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情况。(10分)10普法工作创新(10分)结合本地实际,开展的特色创新工作情况,以项目案例方式申报。1、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法治素质和法治能力测评指标体系;2、建立领导干部普法清单制度;3、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4、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立法;5、其他创新项目。网上申报,综合评估。说明:1.评分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和省直各部门上报的有关文件、相关图片为依据。     2.普法工作创新项目,由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和省直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申报。     3.此项考核评估仅供“七五”普法总结验收使用,不得重复、频繁考核,增加基层单位负担。鄂普法办[2020]14号.doc附件:

鄂普法办〔202014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宣传部、司法局、普法工作办公室,省直各部门普法工作办公室:

现将《湖北省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湖北省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

      2.湖北省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考核评估指导标准暨自查评分表

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

湖北省司法厅

                  湖北省普法工作办公室

                                      202092

附件1

湖北省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611)、《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鄂办发〔201624)要求和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的工作部署,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工作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我省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现就做好我省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落实全国七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要求,深入落实全省七五普法规划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系统总结工作经验,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研究采取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为湖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总结验收主要内容是七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全省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重点突出以下十个方面: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工作情况。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增强全社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

(二)深入推进学习宣传宪法工作情况。落实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部署,推动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等。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国家工作人员专题学习宪法。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三)深入推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工作情况。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突出宣传党章,大力宣传各项党内法规制度,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

(四)深入推动领导干部、青少年等普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情况。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我省实施办法。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要求,包括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日常学法、法治培训等。组织开展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组织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分学段分重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

(五)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情况。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打造和争创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积极组织开展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展播、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法治征文、百家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

(六)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和法治乡村建设情况。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推进我省法治乡村建设。全面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落实我省关于加强乡村普法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七)深入推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工作情况。落实我省《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营造全社会讲法治、重道德的良好环境,不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

(八)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民法典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工作情况。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决战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主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和民法典等主题法治宣传行动情况。

(九)深入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推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加强以案释法工作,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发挥报网端微屏作用,提高普法宣传覆盖率。

(十)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情况和普法的实际效果。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理念、方式方法、载体阵地和体制机制等创新。结合不同地区、不同时期、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验收标准

  各地对照总结验收主要内容和《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考核评估指导标准暨自查评分表》(附件2,以下简称《指导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检查,进行量化评估和自查打分。省直各部门参照《指导标准》进行评估和自查打分。

四、方法和步骤

(一)自查。2020925日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普法工作办公室对所辖区域开展普法工作检查。各部门普法工作办公室结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对本行业部门七五普法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各地、各部门、各基层单位对照考核指导标准查找不足,抓好查漏补缺和整改工作。

2020930前,各地、各部门报送自查报告和自查评分表。自查报告要真实全面反映本地区、本部门七五普法工作情况和特色做法,认真总结先进经验,客观总结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有针对性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自查报告不超过3000字,可将先进经验做法典型案例、有关数据等另作为附件)

(二)检查与抽查。202010月,省普法办设立我省七五普法总结验收申报系统,对各地进行网上普遍书面检查。省直各部门对照《指导标准》报送纸质自查报告和自查评分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视情组织对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重点部门进行重点抽查。

(三)工作总结。202012月,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根据各地各部门自查情况、抽查情况等,综合各地各部门检查验收情况,形成我省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报告,并对各市州七五普法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量化打分。在各地各部门推荐基础上,组织开展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按照七五普法规划要求,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好,开展好总结验收工作,确保七五普法工作圆满收官。

(二)务必注重实效。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通过自查、抽查,全面真实了解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认真督促改进。

(三)切实加强宣传。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总结验收工作,制定宣传计划,协调各级各类媒体,组织开展七五普法成就集中宣传活动。结合总结验收,大力宣传七五普法经验和成效,宣传七五普法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典型事迹,运用多种形式全面展示5年来的工作成就,为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地各部门要结合疫情防控,改进方式方法,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以及各项纪律规定,坚决避免形式主义、走过场,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附件2

湖北省“七五”普法规划验收考核评估指导标准暨自查评分表

单位:                                                         总得分:

序号

项目及权重

考核内容

评分指标

计分方式

自评得分

1

组织领导

和保障

10分)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顶层设计、制度建设、工作保障等情况。

  1. 成立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等组织领导机构并定期研究重大问题。(3分)

  2. 制定下发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制定年度工作要点以及重点任务普法工作方案等并组织实施。(4分)

  3. 将普法经费纳入地方、部门年度财政预算,动态增长,保证工作需要。(3分)

网上申报,综合评估。


2

重点内容

宣传

10分)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情况。

  1. 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宣传情况。(4分)

  2. 宪法法律以及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情况。(3分)

  3. 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情况。(3分)

网上申报,综合评估。


3

重点活动

开展

10分)

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普法工作。

1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开展情况。(2分)

2、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2分)

3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民法典等主题法治宣传行动开展情况。(3分)

4、围绕三大攻坚战和本地本部门中心工作开展普法工作。(3分)

网上申报,综合评估。


4

重点对象

普法

10分)

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动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情况。

1、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情况。(2分)

2、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培训、无纸化学法用法和考试工作情况。(4分)

3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法治课师资和教材、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落实情况。(4分)

网上申报,综合评估。


5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

10分)

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等情况。

1、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规范性意见、普法责任清单并组织实施。(4分)

2、执法司法机关在执法司法和服务管理过程中释法说理等情况。(4分)

3、执法司法机关建立完善以案释法制度,运用典型案例向社会公众开展普法等情况。(2分)

网上申报,综合评估。


6

普法队伍

建设

10分)

普法依法治理专职人员配备情况(专职人员指有正式编制的公务员,在普法依法治理科或处专职工作);

普法讲师团情况;

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及作用发挥等情况。

  1. 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原则上配备2名以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职人员。(3分)

  2. 市州、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建立普法志愿者队伍,并充分发挥作用。(4分)

  3. 市州司法行政部门,建立普法讲师团,并充分发挥作用。(3分)

网上申报,综合评估。


省直部门有专门的普法工作联络员,并能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10分)

7

法治创建

活动

10分)

法治创建制度建设情况;

地方依法治理情况;

行业依法治理情况;

基层依法治理情况。

  1. 出台法治创建规范性文件及考核指导标准情况。(2分)

  2. 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单位创建活动覆盖率及实际成效情况。(6分)

  3. 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覆盖率及实际成效。(2分)

网上申报,综合评估。


省直各部门法治建设情况和实际成效。(10分)

8

法治文化

建设

10分)

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情况;

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情况。

  1. 辖区各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广场、长廊)、农家书屋等法治文化阵地的建设及使用情况。省直各部门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和适用情况。(5分)

  2. 参加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举办的有关比赛报送作品的数量和获奖情况,市州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创作、评选、演出、播出情况。(5分)

网上申报,综合评估。


9

新媒体普法

10分)

新媒体普法矩阵建设等情况。

1、新媒体账号数、年发文数目、阅读量、篇数等情况;(3分)

2、订阅中国普法两微一端、关注湖北普法微信公众号情况。(3分)

3、各地新媒体普法矩阵建设和运用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情况。(4分)

网上申报,综合评估。


省直各部门运用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情况。(10分)

10

普法工作

创新

10分)

结合本地实际,开展的特色创新工作情况,以项目案例方式申报。

1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法治素质和法治能力测评指标体系;

2、建立领导干部普法清单制度;

3、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4、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立法;

5、其他创新项目。

网上申报,综合评估。


说明:1.评分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和省直各部门上报的有关文件、相关图片为依据。

      2.普法工作创新项目,由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和省直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申报。

      3.此项考核评估仅供七五普法总结验收使用,不得重复、频繁考核,增加基层单位负担。

鄂普法办[2020]14号.doc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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