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2022年第三批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名单公示
栏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29 加入收藏
根据《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和《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规定,经省直养老保险参保单位(含托管机构)申报,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医疗专家库成员鉴定、评审,本批次共有26名职工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上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2年7月29日至8月8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2年8月8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寄出时间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联 系 人:韩烨联系电话:027-86656716 电子信箱:2335903823@qq.com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一号省人社厅一楼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邮  编: 430071附:省直参保2022年第三批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名单 湖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29日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相关附件:省直参保2022年第三批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名单.xlsx

根据《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和《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规定,经省直养老保险参保单位(含托管机构)申报,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医疗专家库成员鉴定、评审,本批次共有26名职工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上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2729日至88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288前,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寄出时间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人:韩烨

联系电话:027-86656716

电子信箱:2335903823@qq.com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一号省人社厅一楼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编: 430071

附:省直参保2022年第批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名单

湖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2729


相关附件: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