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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北省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示范基地和示范园区综合评价结果公示
栏目:湖北省商务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14
2022年湖北省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示范基地和示范园区综合评价结果公示 根据《省商务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示范基地和示范园区综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鄂商务发〔2021〕7号)精神,省商务厅联合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税务局、省外汇局等部门对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示范基地和示范园区及新申请基地、园区进行综合评价,经基础评价、答辩陈述和问卷调查等程序,商省相关单位意见,现将综合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2022年7月14日-7月20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反馈至省商务厅(服贸处),逾期视为无异议。联系人:胡朝悌 电话/传真:85774498/85773668 附件:湖北省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示范基地和示范园区综合评价情况 湖北省商务厅2022年7月14日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附件:湖北省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示范基地和示范园区综合评价情况.pdf

2022年湖北省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示范基地和示范园区综合评价结果公示

根据《省商务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示范基地和示范园区综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鄂商务发〔2021〕7号)精神,省商务厅联合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税务局、省外汇局等部门对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示范基地和示范园区及新申请基地、园区进行综合评价,经基础评价、答辩陈述和问卷调查等程序,商省相关单位意见,现将综合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2022年7月14日-7月20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反馈至省商务厅(服贸处),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胡朝悌 电话/传真:85774498/85773668

附件:湖北省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示范基地和示范园区综

合评价情况

湖北省商务厅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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