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以及《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0〕289号),2021年8月25日省商务厅发布了《湖北省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本)》,根据试行本文件相关规定,省商务厅组织资质认定评审专家赴企业进行现场验收,现将拟通过资质认定的企业予以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3日-3月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商务厅反映有关情况。
一、验收企业相关信息
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 | 验收时间 | 验收结果 |
湖北楚汇泽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 | 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长兴路车站工业园 | 2022年2月24日 | 通过 |
咸宁市兴源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 咸宁市咸安区107国道官埠段95号 | 2022年2月25日 | 通过 |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 林
电 话:027-85722569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北路8号金茂大楼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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