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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 省财政厅 人民银行武汉分行 省税务局 湖北银保监局 外汇局湖北省分局关于支持线下零售、住宿餐饮、外资外贸等市场主体纾困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商务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11 加入收藏
省商务厅 省财政厅 人民银行武汉分行 省税务局 湖北银保监局 外汇局湖北省分局关于支持线下零售、住宿餐饮、外资外贸等市场主体纾困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鄂商务发〔2021〕46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商务局,财政局,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湖北辖内各中心支行、各直管市区支行,税务局,银保监局各分局(省直管组),外汇局湖北省分局辖内各市州中心支局、各直管市区支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商务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税务总局 银保监会 外汇局关于支持线下零售、住宿餐饮、外资外贸等市场主体纾困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财函〔2021〕442号)精神,进一步加大对线下零售、住宿餐饮、外资外贸等受疫情持续影响企业(以下简称三类主体)的定向支持,帮助相关行业企业有效应对当前疫情形势,更大力度服务湖北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用足用好优惠政策。结合三类主体特点,用好用足货币政策工具,继续落实好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和信用贷款等政策;对已获得金融机构融资的相关中小微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根据企业申请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通过延期或续贷,并适当降低贷款利率,加强对三类主体的融资支持。    二、落实落细重点方案。根据《湖北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首次贷款拓展专项行动方案》、《湖北省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信用培植工程方案》,聚焦实体经济中尚未获得贷款支持的三类主体,充分发挥政策合力,常态化落实小微企业信用培植工程,灵活用好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首贷中心等工作载体,推动三类主体首次贷款增速、首次贷款户数实现“两增”,融资便利度和获得感不断提高。三、创新金融产品服务。开发适合三类主体的“一次授信、循环使用、随借随还”的贷款产品,创新适合“首贷户”等业务的专项金融产品,加强和创新应收账款、订单、仓单、存货质押等融资,积极推广运用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深入推进金融机构与融资担保机构合作,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作用,缓解企业融资困难。鼓励金融机构主动对接中小微企业金融需求,开展“信易贷”“银税贷”等多种形式的无抵押融资贷款。四、提升外经贸企业汇率避险意识和能力。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引导外经贸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做好汇率风险管理。鼓励金融机构结合自身能力,提供更多契合企业需求的外汇风险管理产品和服务。支持外经贸企业开展人民币跨境结算,进一步简化跨境人民币结算流程,优化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引导银行在坚持风险中性理念的基础上,探索降低中小微企业套保成本,加大对中小微企业风险管理的支持力度。五、完善多元化服务体系。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落实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全覆盖政策,鼓励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支持保险公司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优化承保理赔服务,加大对出运前订单被取消风险的保障力度。创新产品组合,强化全产品联动,优化客户服务。推进“楚贸贷”中小微外贸企业融资业务,通过融资风险专项资金、出口信用保险、贷款保证保险等方式联合发力,为企业提供增信支持,缓解中小微外贸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通过国际贸易融资、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项目贷款、债券发行等服务,为企业提供多元化本外币融资支持。纾解企业资金压力,促进稳外贸稳外资。六、发挥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支持按规定利用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农产品零售网点,增强网点便民惠民服务能力,完善供应链末端公益功能,助力相关线下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克服疫情影响,加快复苏,服务民生,保障市场供应。支持利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为外资外贸企业提供业务培训、风险防范与应对、海外资信调查、外资投资指引等公共服务,优化贸易方式、营商环境和外向型产业布局。支持外贸企业参加线上线下展会,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七、落实涉税支持政策。对国家和省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建立应享受企业“红利清册”,对“应享未享”各类疑点风险做到实时扫描、精准识别、快速分层推送各地核查,确保政策准确及时落地。针对三类主体,继续执行制度性减税政策,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等部分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限,在规定时间内,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提高到15万元。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的小额贷款(指单户授信小于1000万元或者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巩固拓展“非接触式”办税服务,丰富“网上办、移动办、自助办、社会办”等多元化办税渠道。引导企业加快出口退税全环节办理速度、减少单证收集整理时间。各地财政、税务和国库部门密切合作,加强统筹,进一步缩短出口退税时间,及时保障退库资金到位,确保申请留抵退税企业按规定及时获得退税款。八、广泛开展政银企对接。通过积极搭建平台、组织专项活动等方式,做好政策宣传培训,精准对接企业融资需求,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难点、痛点、堵点。在依法合规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当地公共数据对金融机构开放,为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为企业进行服务提供便利。九、加强工作协同。各市州商务局、财政局、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税务局、银保监分局、外汇局分支机构要发挥已有的金融支持外经贸企业联系机制,及时跟踪研判疫情最新形势对相关行业企业影响,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加强工作对接、政策协调和信息共享,推动各项财税金融政策落地见效,切实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 湖北省商务厅                    湖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                                      2021年12月27日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附件:


省商务厅 省财政厅 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省税务局湖北银保监局 外汇局湖北省分局关于支持线下零售、住宿餐饮、外资外贸等市场主体纾困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鄂商务发202146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商务局,财政局,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湖北辖内各中心支行、各直管市区支行,税务局,银保监局各分局(省直管组),外汇局湖北省分局辖内各市州中心支局、各直管市区支局

深入贯彻落实《商务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税务总局 银保监会 外汇局关于支持线下零售、住宿餐饮、外资外贸等市场主体纾困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财函2021442)精神,进一步加大对线下零售、住宿餐饮、外资外贸等受疫情持续影响企业(以下简称三类主体)的定向支持,帮助相关行业企业有效应对当前疫情形势,更大力度服务湖北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用足用好优惠政策。结合三类主体特点,用好用足货币政策工具,继续落实好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和信用贷款等政策;对已获得金融机构融资的相关中小微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根据企业申请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通过延期或续贷,并适当降低贷款利率,加强对三类主体的融资支持。

    二、落实落细重点方案。根据《湖北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首次贷款拓展专项行动方案》、《湖北省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信用培植工程方案》,聚焦实体经济中尚未获得贷款支持的三类主体,充分发挥政策合力,常态化落实小微企业信用培植工程,灵活用好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首贷中心等工作载体,推动三类主体首次贷款增速、首次贷款户数实现“两增”,融资便利度和获得感不断提高。

三、创新金融产品服务。开发适合三类主体的“一次授信、循环使用、随借随还”的贷款产品,创新适合“首贷户”等业务的专项金融产品,加强和创新应收账款、订单、仓单、存货质押等融资,积极推广运用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深入推进金融机构与融资担保机构合作,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作用,缓解企业融资困难。鼓励金融机构主动对接中小微企业金融需求,开展“信易贷”“银税贷”等多种形式的无抵押融资贷款。

四、提升外经贸企业汇率避险意识和能力。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引导外经贸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做好汇率风险管理。鼓励金融机构结合自身能力,提供更多契合企业需求的外汇风险管理产品和服务。支持外经贸企业开展人民币跨境结算,进一步简化跨境人民币结算流程,优化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引导银行在坚持风险中性理念的基础上,探索降低中小微企业套保成本,加大对中小微企业风险管理的支持力度。

五、完善多元化服务体系。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落实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全覆盖政策,鼓励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支持保险公司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优化承保理赔服务,加大对出运前订单被取消风险的保障力度。创新产品组合,强化全产品联动,优化客户服务。推进“楚贸贷”中小微外贸企业融资业务,通过融资风险专项资金、出口信用保险、贷款保证保险等方式联合发力,为企业提供增信支持,缓解中小微外贸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通过国际贸易融资、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项目贷款、债券发行等服务,为企业提供多元化本外币融资支持。纾解企业资金压力,促进稳外贸稳外资。

六、发挥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支持按规定利用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农产品零售网点,增强网点便民惠民服务能力,完善供应链末端公益功能,助力相关线下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克服疫情影响,加快复苏,服务民生,保障市场供应。支持利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为外资外贸企业提供业务培训、风险防范与应对、海外资信调查、外资投资指引等公共服务,优化贸易方式、营商环境和外向型产业布局。支持外贸企业参加线上线下展会,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七、落实涉税支持政策。对国家和省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建立应享受企业“红利清册”,对“应享未享”各类疑点风险做到实时扫描、精准识别、快速分层推送各地核查,确保政策准确及时落地。针对三类主体,继续执行制度性减税政策,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等部分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限,在规定时间内,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提高到15万元。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的小额贷款(指单户授信小于1000万元或者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巩固拓展“非接触式”办税服务,丰富“网上办、移动办、自助办、社会办”等多元化办税渠道。引导企业加快出口退税全环节办理速度、减少单证收集整理时间各地财政、税务和国库部门密切合作,加强统筹,进一步缩短出口退税时间,及时保障退库资金到位,确保申请留抵退税企业按规定及时获得退税款。

八、广泛开展政银企对接通过积极搭建平台、组织专项活动等方式,做好政策宣传培训,精准对接企业融资需求,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难点、痛点、堵点。在依法合规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当地公共数据对金融机构开放,为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为企业进行服务提供便利。

九、加强工作协同。各市州商务局、财政局、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税务局、银保监分局、外汇局分支机构要发挥已有的金融支持外经贸企业联系机制,及时跟踪研判疫情最新形势对相关行业企业影响,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加强工作对接、政策协调和信息共享,推动各项财税金融政策落地见效,切实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

湖北省商务厅                    湖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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