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崔逾瑜)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报,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并相应采取30项激励支持措施。其中,我省同江苏、江西、山东、湖南共5省被列入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激励省份名单,这是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首次入围。根据相关规定,2022年中央财政将通过定额补助激励资金2亿元以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列入全省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省政府专门印发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实行项目、资金、招投标、任务、责任“五到县”,务实推进项目建设。2021年,省农业农村厅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盯国家下达的410万亩高标准农田(含高效节水灌溉19万亩)建设硬任务,高质量按时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根据有关要求,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对全国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和相关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建设面积和质量、资金投入和支出、竣工验收和上图入库、建后管护和制度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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