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栏目: 宜昌市审计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21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由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一、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今年以来,周霁书记、张家胜市长、鲍清芬书记、陈惠霞常务副市长等市领导25次对审计情况作出重要批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由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今年以来,周霁书记、张家胜市长、鲍清芬书记、陈惠霞常务副市长等市领导25次对审计情况作出重要批示,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规范;针对防疫资金、扶贫资金等审计查出的问题,市政府相关分管副市长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审计情况,安排部署审计整改。

   各地、各部门强化整改责任。“一把手”亲管亲抓,召开党组会、专题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主管部门主动担责,加强对行业或二级单位审计整改的督办落实;审计部门全程跟踪,分类建立整改台账、销号管理。同时,优化整改方式,通过“边审边改、自查自改、联合整改、长效整改”等方式,提升整改成效,促进部门规范管理。

   截至10月底,各部门单位整改到位资金21.08亿元,占应纠正问题金额的85%。通过整改,上缴财政资金4.65亿元,归还原渠道资金3.14亿元,促资金拨付到位 7.71亿元,追责问责55人次。各部门单位采纳审计建议218条,修订完善部门规章制度226项。

   二、审计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

   (一)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一是提升预算编报及审核的准确性。经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6个未执行的城建项目已调减预算2.86亿元,用于具备可实施条件的项目。二是加快资金分解下达使用效率。截至9月底,结存市财政的8亿元生态修复专项资金已拨付使用1.19亿元;结存项目单位的3.37亿元新增财政资金已拨付使用2.38亿元。三是加强财政政策执行的规范性。修订完善《宜昌市工业生产调度资金管理办法》,有效调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助推财政政策落实、落地。四是优化收入征缴流程,3.85亿元未及时上缴国库的非税收入全部缴入国库;持续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2020年已实现市级财政发展性支出项目绩效管理全覆盖。

   (二)部门预算全覆盖审计整改情况。一是科学编报年度预算。审计后,有13家单位退回多编结余资金167.24万元,统筹用于2021年预算。二是加快资金拨付及清理。139家单位加快项目进度,项目滞拨资金拨付到位2.22亿元,清理收回资金8392.23万元;有43家单位已核对清理往来款608.25万元;三是规范国有资产使用。2家单位处置闲置资产 535.79平方米,1家单位收回资产732.2平方米,15家单位积极推进产权办理;四是严格预算管理。6家单位上缴非税收入128.18万元;3家单位将4151.97万元资金纳入单位法定账簿核算;22家单位制定出台了财务管理制度。

   (三)扶贫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截至10月底,审计反映的97个问题,已整改到位95个,整改率为97.94%。审计促扶贫资金拨付到位3092.99万元,追回或调整资金1538.21万元,督促县市区出台完善制度12项。审计移送线索3条,处理相关责任人员11人(次)。

   (四)生态环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审计后,关停违规环保项目2个;督促22家养殖场完善粪污处理设备,15家农家乐安装污水处理设备;全市取缔10份水质长期不达标湖泊承包经营合同。审计促相关部门生态环保专项资金拨付到位1683.96万元,处罚19人、罚金37.77万元。

   (五)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审计整改情况。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两次专题会通报审计情况,研究部署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迅速整改,整改率100%;市卫健委举一反三,制定“三规范一公开”捐赠物资管理流程,对工作流程、账目管理、物资领用及捐赠公示进行规范;各责任单位对照审计反映的问题,制定出台相关制度5项。

   (六)政府投资审计整改情况。市城投、房投通过函告、限期、加快内审进度等方式,提升竣工决算办理效率;27个项目存在的招投标问题已全部整改,收回违规资金1234.73万元,追责问责20人,出台完善招投标管理办法23个。

   三、持续整改工作安排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从总体情况看,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督办下,今年的审计整改力度大、效果好。同时,部分问题整改正在持续推进中:有的问题涉及重大改革事项,需要随着财税体制改革推进而逐步解决;有的问题受客观因素影响,整改耗时较长;有的属于历史遗留问题,需多部门联合推进整改。

   对以上问题,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对后续整改作出了安排:分类施策,对整改难度不大的问题,加快工作流程,尽快整改到位;对历史遗留或涉及诉讼等问题,加强与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等沟通协调,稳步推进整改;对需多部门共同推进整改的问题,由主管部门牵头,明确责任,统筹协调,合力推动整改。同时,审计机关将继续加大整改督查督办力度,加强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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