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湖北省王英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栏目:湖北省水利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14 加入收藏
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湖北省王英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有关信息公开如下:一、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湖北省王英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建设地点:本工程建设范围涉及咸宁市咸安区、武汉市江夏区、黄石市阳新县、黄石市大冶市和鄂州市梁子湖区。建设内容:对灌区内10座提灌泵站、1座坝闸、29条共54.361km渠道、41座水闸、127处直灌口、9处渡槽、2处倒虹吸、1处隧洞、2处渠涵、16处渠下涵、15处山溪入渠、31座农桥、公路涵管75处、10条共8.39km泄洪闸排水渠、50.51km渠顶道路、渠道流量监测以及灌区信息化进行达标改造,另外还包括白蚁防治等。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湖北省王英水库管理局联系人:姜科长联系电话:0715-8128600地址:湖北省咸宁市温泉路78号邮编:437000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武汉笋江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27-88186016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中北路世纪大厦1802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公众意见表公告于下,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5JM-VDSFhVHKWTdqtsaDg提取码:sl34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直接到公司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邮寄地址:湖北省咸宁市温泉路78号王英水库管理局电子邮箱:625479418@qq.com createPageHTML(1, 0,"t20220714_4219103", "shtml", "pages clearfix",0);

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湖北省王英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湖北省王英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本工程建设范围涉及咸宁市咸安区、武汉市江夏区、黄石市阳新县、黄石市大冶市和鄂州市梁子湖区。

建设内容:对灌区内10座提灌泵站、1座坝闸、29条共54.361km渠道、41座水闸、127处直灌口、9处渡槽、2处倒虹吸、1处隧洞、2处渠涵、16处渠下涵、15处山溪入渠、31座农桥、公路涵管75处、10条共8.39km泄洪闸排水渠、50.51km渠顶道路、渠道流量监测以及灌区信息化进行达标改造,另外还包括白蚁防治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省王英水库管理局

联系人:姜科长

联系电话:0715-8128600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温泉路78号

邮编:437000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武汉笋江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27-88186016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中北路世纪大厦1802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公众意见表公告于下,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5JM-VDSFhVHKWTdqtsaDg

提取码:sl34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直接到公司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邮寄地址:湖北省咸宁市温泉路78号王英水库管理局

电子邮箱:625479418@qq.com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