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湖北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
(再次征求意见稿)》的公告及征求意见情况
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省水利厅制定了《湖北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8月公开征求了社会意见。后根据新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出台情况,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本次征求意见稿,再次征求社会意见。欢迎各界人士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2年3月14日-2022年4月 13日
通讯地址:湖北省水利厅(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
联系人:金伟
联系电话:027-87221641
电子邮件信箱:199226980@qq.com
附件:《湖北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再次征求意见稿)
湖北省水利厅
2022年3月14日
征求意见情况说明:《湖北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再次征求意见稿)自2022年3月14日在湖北省水利厅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2年4月13日,未收到相关意见反馈。
湖北省水利厅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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