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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湖北省工业节水型企业名单公示
栏目:湖北省水利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19 加入收藏
根据《省经信厅 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1年工业节水型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鄂经信节能函〔2021〕237号)要求,省经信厅、省水利厅联合组织开展了2021全省工业节水型企业评价工作。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地经信、水利和湖泊(水务)部门推荐,省经信厅、省水利厅组织专家评审,拟认定广水市康恒新能源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为2021年度“湖北省工业节水型企业”。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一、公示企业名单(一)广水市康恒新能源有限公司(二)稳健医疗(天门)有限公司(三)京能十堰热电有限公司(四)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车辆工厂(五)湖北荣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六)湖北津江啤酒有限公司(七)黄鹤楼酒业(咸宁)有限公司(八)潜江远达化工有限公司(九)武汉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十)嘉施利(荆州)化肥有限公司二、公示时间:2022年1月19日-1月25日。三、公示期间,省经信厅、省水利厅受理社会各界反映上述企业在节水型企业创建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与我们联系,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联系方式:省水利厅节水处:闵海,电话:027-87221440省经信厅节能处:王彦,电话:027-87236535邮箱:jyysc666@sina.comjienengchu2020@163.com                             湖北省水利厅           2021年1月19日           createPageHTML(1, 0,"t20220119_3971748", "shtml", "pages clearfix",0);

根据《省经信厅 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1年工业节水型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鄂经信节能函〔2021〕237号)要求,省经信厅、省水利厅联合组织开展了2021全省工业节水型企业评价工作。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地经信、水利和湖泊(水务)部门推荐,省经信厅、省水利厅组织专家评审,拟认定广水市康恒新能源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为2021年度“湖北省工业节水型企业”。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企业名单

(一)广水市康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稳健医疗(天门)有限公司

(三)京能十堰热电有限公司

(四)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车辆工厂

(五)湖北荣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六)湖北津江啤酒有限公司

(七)黄鹤楼酒业(咸宁)有限公司

(八)潜江远达化工有限公司

(九)武汉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十)嘉施利(荆州)化肥有限公司

二、公示时间:2022年1月19日-1月25日。

三、公示期间,省经信厅、省水利厅受理社会各界反映上述企业在节水型企业创建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与我们联系,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联系方式:

省水利厅节水处:闵海,电话:027-87221440

省经信厅节能处:王彦,电话:027-87236535

邮箱:jyysc666@sina.com

jienengchu2020@163.com

                            

湖北省水利厅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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