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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关于在全省水利系统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水利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28 加入收藏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水利和湖泊(水务)局,厅直各单位:为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宣教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办监督〔2021〕157号)和省安委会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鄂安办〔2021〕27号)要求,经研究,于2021年6月在全省水利系统开展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任务,推动各单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水利安全生产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水利生产安全事故。通过开展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监督举报、知识普及等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水利干部职工安全素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二、活动内容(一)推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走深走实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安排党委(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要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形式,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转化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自觉行动,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二)认真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全省“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和本地区的部署,积极组织水利系统有关人员和媒体记者,开展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全省“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组织好“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专题宣传活动、“控小火、防大火、守底线”夏季消防安全集中行动、强化问题隐患警示曝光、创新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安全宣传“五进”等活动。(三)扎实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1.“一把手”谈水利安全发展。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厅直单位主要负责人,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就“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谈心得体会(方案见附件1)。2.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专题宣传。各单位要组织相关媒体,充分报道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注重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做法,推广制度成果。广泛发动水利职工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行动,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自纠,强化源头治理。3.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果评选展示。水利部为深入开展全国第20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将举办全国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果展评活动。请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总结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关工作成效,参加成果展示评选活动(方案见附件2)。4.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水安将军》网络竞赛。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积极参与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活动(方案见附件3)。5.安全生产楚天行之水利行。“安全生产楚天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2021年12月底结束。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水利安全生产的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要突出水利工程建设与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各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原则上每两个月至少在市级主流媒体上曝光一个典型案例,并向厅监督处报送,真正形成震慑。要发挥“12314”举报电话作用,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水利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三、有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上来,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专题研究部署,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保障,抓好督促检查,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二)营造浓厚氛围。要按照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和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创新宣教方式,丰富宣传手段,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和网站的平台作用,打造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的安全生产宣教格局。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推出了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系列宣教产品(见附件4),各单位可以在开展宣教活动时选用。要拓展宣教渠道,通过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在全行业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三)确保活动实效。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把“安全生产月”各项宣教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任务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突出重点领域,解决重点问题,防止简单化部署,防止形式主义,因地制宜地开展好各项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四)做好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明确1名联络员,及时报送活动期间好的做法和视频、图片等资料,于5月31日前报送联络员信息(见附件5)和活动方案,于6月30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和统计表(见附件6)。联 系 人:李珂联系电话:027-87221942电子邮箱:171375975@qq.com附件:1.“一把手”谈水利安全发展活动方案2.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果评选展示活动方案3.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活动方案4.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系列宣教产品征订工作的通知(安组委办〔2021〕2号)5.“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6.“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湖北省水利厅              2021年5月27日             省水利厅关于在全省水利系统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1).pdf createPageHTML(1, 0,"t20210528_3565492", "shtml", "pages clearfix",0);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水利和湖泊(水务)局,厅直各单位: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宣教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办监督〔2021〕157号)和省安委会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鄂安办〔2021〕27号)要求,经研究,于2021年6月在全省水利系统开展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任务,推动各单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水利安全生产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水利生产安全事故。通过开展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监督举报、知识普及等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水利干部职工安全素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一)推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走深走实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安排党委(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要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形式,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转化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自觉行动,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认真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全省“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

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和本地区的部署,积极组织水利系统有关人员和媒体记者,开展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全省“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组织好“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专题宣传活动、“控小火、防大火、守底线”夏季消防安全集中行动、强化问题隐患警示曝光、创新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安全宣传“五进”等活动。

(三)扎实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

1.“一把手”谈水利安全发展。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厅直单位主要负责人,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就“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谈心得体会(方案见附件1)。

2.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专题宣传。各单位要组织相关媒体,充分报道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注重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做法,推广制度成果。广泛发动水利职工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行动,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自纠,强化源头治理。

3.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果评选展示。水利部为深入开展全国第20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将举办全国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果展评活动。请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总结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关工作成效,参加成果展示评选活动(方案见附件2)。

4.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水安将军》网络竞赛。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积极参与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活动(方案见附件3)。

5.安全生产楚天行之水利行。“安全生产楚天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2021年12月底结束。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水利安全生产的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要突出水利工程建设与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各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原则上每两个月至少在市级主流媒体上曝光一个典型案例,并向厅监督处报送,真正形成震慑。要发挥“12314”举报电话作用,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水利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上来,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专题研究部署,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保障,抓好督促检查,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营造浓厚氛围。要按照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和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创新宣教方式,丰富宣传手段,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和网站的平台作用,打造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的安全生产宣教格局。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推出了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系列宣教产品(见附件4),各单位可以在开展宣教活动时选用。要拓展宣教渠道,通过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在全行业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确保活动实效。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把“安全生产月”各项宣教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任务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突出重点领域,解决重点问题,防止简单化部署,防止形式主义,因地制宜地开展好各项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明确1名联络员,及时报送活动期间好的做法和视频、图片等资料,于5月31日前报送联络员信息(见附件5)和活动方案,于6月30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和统计表(见附件6)。

联 系 人:李珂

联系电话:027-87221942

电子邮箱:171375975@qq.com

附件:

1.“一把手”谈水利安全发展活动方案

2.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果评选展示活动方案

3.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

味活动方案

4.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系列宣

教产品征订工作的通知(安组委办〔2021〕2号)

5.“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6.“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湖北省水利厅              

2021年5月27日             

省水利厅关于在全省水利系统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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