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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水利普法依法治理知识问答活动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水利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4-03-25 加入收藏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单位): 为纪念2014年“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进一步推动水利“六五”普法工作,增强全社会的水忧患意识和水法治观念,营造依法治水、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根据“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安排,水利部普法办公室决定于3月21日至5月22日开展水利普法依法治理知识问答活动。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本次问答面向全省水利系统干部职工。 二、活动形式 活动采用报纸答题、网上答题两种形式,试题及答题卡同时在《中国水利报》、水利部网站(www.mwr.gov.cn)公布。 三、活动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动员,发动广大水利职工积极参与,通过活动达到深入宣传水法规和深入推进学法用法的目的。活动结束后,厅普法办对组织开展好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同时由水利部评选出优秀组织获奖单位并颁奖。 四、情况反馈 根据水利部普法办的文件精神,参加答题的水利系统职工,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后,可按16小时登记培训时间,各地市州和厅直单位自行记录参加人员情况。厅机关各处室(单位)各自登记参赛人员名单并报厅普法办,由其统计后报厅人事处统一登记学时。 联 系 人: 肖耀辉  徐良崇 联系电话: 027—87221640(兼传真)   附件: 水利普法依法治理知识问答活动实施方案       省水利厅普法办     2014年3月25日              附件   水利普法依法治理知识问答活动实施方案   为纪念2014年“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进一步推进水利“六五”普法工作,增强全社会的水忧患意识和水法治观念,营造依法治水、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根据“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安排,水利部普法办公室决定于3月21日至5月22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知识问答活动。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组织 水利普法依法治理知识问答活动由水利部普法办公室、人事司主办,水利部水情教育中心及北京大江世纪展览有限公司承办。为保证活动顺利实施,特成立水利普法依法治理知识问答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北京大江世纪展览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活动实施工作。 二、活动形式 水利普法依法治理知识问答活动试题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水行政法规有关条文内容和“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及普法等有关知识。试题类型分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判断等3种,共60题,其中单项选择40题,多项选择10题,判断10题。面向广大水利系统干部职工,采用报纸答题、网上答题两种形式,试题及答题卡同时在《中国水利报》、水利部网站公布。 参赛者可在《中国水利报》答题后将答题卡(复印有效)邮寄至组委会办公室(北京大江世纪展览有限公司),也可登录水利部网站、中国水利网在线答题。 参加答题的水利系统职工,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后,可按16小时登记培训时间。 三、活动奖励 竞赛设个人奖、优秀组织奖两个奖项。 (一)个人奖 个人奖100名,颁发奖金和证书。其中,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60名。     (二)优秀组织奖 优秀组织奖10个,颁发奖牌。根据参加竞赛单位的参赛人数、答题正确率等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 四、活动安排 (一)试题刊登及答题 世界水日前(3月21日)在《中国水利报》、水利部网站同时刊登试题。答题截止日期为2014年5月22日,网络答题系统后时关闭,邮寄以邮戳为准。 (二)评审奖励 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阅卷,从答题全部正确的参赛者中抽取个人奖,在《中国水利报》、水利部网站、中国水利网上公布获奖名单,并颁发奖金证书。 五、活动要求 (一)各级水利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发动广大干部职工踊跃参加知识问答活动。各级水利部门和单位可对本地区、本单位知识问答活动开晨好单位、部门及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二)报纸登载的答题卡复印有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不再另外提供试题和答题卡。如有问题可与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三)通过报纸答题的单位和个人,请于2014年5月22日之前将答题卡邮寄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北京大江世纪展览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  燕 联系电话:010—63205077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3号 邮政编码:100038 createPageHTML(1, 0,"t20140325_967089", "shtml", "pages clearfix",0);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单位): 

为纪念2014年“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进一步推动水利“六五”普法工作,增强全社会的水忧患意识和水法治观念,营造依法治水、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根据“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安排,水利部普法办公室决定于3月21日至5月22日开展水利普法依法治理知识问答活动。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本次问答面向全省水利系统干部职工。 

二、活动形式 

活动采用报纸答题、网上答题两种形式,试题及答题卡同时在《中国水利报》、水利部网站(www.mwr.gov.cn)公布。 

三、活动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动员,发动广大水利职工积极参与,通过活动达到深入宣传水法规和深入推进学法用法的目的。活动结束后,厅普法办对组织开展好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同时由水利部评选出优秀组织获奖单位并颁奖。 

四、情况反馈 

根据水利部普法办的文件精神,参加答题的水利系统职工,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后,可按16小时登记培训时间,各地市州和厅直单位自行记录参加人员情况。厅机关各处室(单位)各自登记参赛人员名单并报厅普法办,由其统计后报厅人事处统一登记学时。 

联 系 人: 肖耀辉  徐良崇 

联系电话: 027—87221640(兼传真) 

  

附件: 水利普法依法治理知识问答活动实施方案 

  

  

  

省水利厅普法办     

2014年3月25日      

  

  

  

  

附件 

  

水利普法依法治理知识问答活动实施方案 

  

为纪念2014年“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进一步推进水利“六五”普法工作,增强全社会的水忧患意识和水法治观念,营造依法治水、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根据“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安排,水利部普法办公室决定于3月21日至5月22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知识问答活动。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组织 

水利普法依法治理知识问答活动由水利部普法办公室、人事司主办,水利部水情教育中心及北京大江世纪展览有限公司承办。为保证活动顺利实施,特成立水利普法依法治理知识问答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北京大江世纪展览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活动实施工作。 

二、活动形式 

水利普法依法治理知识问答活动试题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水行政法规有关条文内容和“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及普法等有关知识。试题类型分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判断等3种,共60题,其中单项选择40题,多项选择10题,判断10题。面向广大水利系统干部职工,采用报纸答题、网上答题两种形式,试题及答题卡同时在《中国水利报》、水利部网站公布。 

参赛者可在《中国水利报》答题后将答题卡(复印有效)邮寄至组委会办公室(北京大江世纪展览有限公司),也可登录水利部网站、中国水利网在线答题。 

参加答题的水利系统职工,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后,可按16小时登记培训时间。 

三、活动奖励 

竞赛设个人奖、优秀组织奖两个奖项。 

(一)个人奖 

个人奖100名,颁发奖金和证书。其中,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60名。     

(二)优秀组织奖 

优秀组织奖10个,颁发奖牌。根据参加竞赛单位的参赛人数、答题正确率等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 

四、活动安排 

(一)试题刊登及答题 

世界水日前(3月21日)在《中国水利报》、水利部网站同时刊登试题。答题截止日期为2014年5月22日,网络答题系统后时关闭,邮寄以邮戳为准。 

(二)评审奖励 

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阅卷,从答题全部正确的参赛者中抽取个人奖,在《中国水利报》、水利部网站、中国水利网上公布获奖名单,并颁发奖金证书。 

五、活动要求 

(一)各级水利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发动广大干部职工踊跃参加知识问答活动。各级水利部门和单位可对本地区、本单位知识问答活动开晨好单位、部门及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二)报纸登载的答题卡复印有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不再另外提供试题和答题卡。如有问题可与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三)通过报纸答题的单位和个人,请于2014年5月22日之前将答题卡邮寄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北京大江世纪展览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  燕 

联系电话:010—63205077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3号 

邮政编码:10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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