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_HBSJ-202207GL-059001001
1.招标条件
咸宁城区南外环高速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上报待批,本项目的建设资金来自企业和国内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咸宁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重点项目保障服务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34号)的文件精神,现对项目的初步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宁市。
建设规模:本项目起于赤壁市官塘驿镇,泉口互通以南,设T型枢纽与京港澳高速相连,跨京广铁路及G107后到咸安区汀泗桥镇南侧,至新屋周附近设置汀泗服务区,继续向西经黄新隆与养殖场之间,继续东行,经汪界南侧避开养殖场,向案山吴家附近跨咸宁大道南延线,设竹海互通,继续向东北方经汪潭,周铁李,至大泉口水库以南,在陈信上村设置太乙互通,继续向东在李家湾设置李家湾隧道,经直东行过高赛水电站以北,至咸通高速,设置T形枢纽避开咸宁服务区。项目全长约24Km,全线采用设计车速为12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6米,拟建大桥7075延米/20座,中桥145延米/2座;隧道770米/1座;互通式立体交叉5处,其中枢纽互通2处,一般式互通3处;涵洞55道,通道15道;匝道收费站3处,管理中心及养护工区1处,服务区1处,设置咸宁大道连接线2.6公里。投资估算总金额约为41亿元。(仅供参考,具体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1、负责项目全线范围内(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连接线、交通安全设施、机电、房屋建筑、养护管理设施、服务设施、景观绿化、其他工程等)的初步勘察、初步测量、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有)、概算文件编制(含分施工标段修编分解概算文件)、初步设计阶段的BIM设计、智慧交通工程设计、初步设计阶段的安全性评价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其它初步设计阶段的所有工作。
2、在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配合并提供、移交相关初步设计有关资料、技术交底以及与初步设计相关的局部设计变更工作,同时配合招标人进行科研项目、项目评估、奖励申报等工作。
3、招标人将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从NWSJ-1标段中标候选人中的勘察设计单位选择项目的设计咨询和地勘监理单位。
标段划分:本次设计招标划分1个标段,标段号为NWSJ-1 。
计划R勘察R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以上设计周期均为预计工期,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适当调整。
2.3 其他:服务期至竣工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1]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完成网员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 7月19日至2022年7月25日24:00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2年8月9日09时30分。
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R不召开;
□召开,年月日时分,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R不召开;
□召开,年月日时分,地点:。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bggzy.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咸宁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咸宁市咸安区咸宁大道49号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0715-8136965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写字楼19层
邮政编码:430030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话:027-83853868
传真:027-83600777
中南分公司网址:http://www.huajiezn.com
附录:
注: 1、近5年内完成的勘察设计项目是指勘察设计工作已经完成,并且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项目的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在2017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间。 2、业绩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2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3、如近年来,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4、投标人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仅计算一次。
注: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所有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注:1、投标人应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个人业绩证明材料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4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3、近5年内完成的勘察设计项目是指勘察设计工作已经完成,并且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项目的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在2017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间。 4、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2022年度或最新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2022年度或最新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并加盖证明机构单位章)。 5、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隧道工程专业。 6、如投标人中标设计咨询和地勘监理项目,则其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应作为设计咨询和地勘监理负责人主持设计咨询和地勘监理工作。 | |||||||||||||||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
[1] 本条款一般适用于方案设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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