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SJ-202206GL-041001001
1.招标条件
武汉都市区环线黄陂至新洲段(北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纳入《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完成。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BOT)建设,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投资人,本项目招标人为武汉市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具备招标投资人的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黄冈市
建设规模:本项目起于孝感市孝南区祠堂湾与武汉市黄陂区李集街肖家湾的界河,与武汉城市圈大通道孝感北段对接,向东经黄陂区李家集街泡桐店南侧,在赶鸡山南侧与京广高铁交叉,向东与武大高速、木兰大道交叉,在研子冈南侧跨滠水河,经王家河、木兰草原北侧,在蔡榨以北分别与武麻高速、沪蓉铁路、武麻铁路、省道熊许线交叉,经三枯井水库北侧,在红安县太平桥镇南侧与G230交叉,向东跨倒水河后向东南展线,在李集北侧与G318相交,止于新洲区邾城西侧的刘集,与武汉都市区环线黄陂至新洲段(北段)对接。全长约68公里,桥梁38834米/42座,采用设计速度120千米/小时、路基宽度34米双向六车道的高速公路标准。设置枢纽互通2处,喇叭互通7处。设置服务区1处(蔡家榨服务区)、停车区1处(李集停车区)、养护工区1处、路政大队1处、交警营房1处。总投资估算约163亿元,建安费约106亿元。(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武汉都市区环线黄陂至新洲段(北段)项目投资人(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建设)。中标后,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及相关资料依法移交。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1460日历天(具体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合同估算价:1630000.00万元
2.3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方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6名,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作为项目公司的控股方(联合体牵头人出资额占项目公司资本总额应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一),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联合体协议书。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以不同投标人身份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均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6月7日至2022年6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9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无。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市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188号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邮编:430010 邮编:430077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人:李晶、胡致远、王杨超、马星辉
电话:027-68820024 电话:027-87273603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2年6月6日
附录: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法人资格)
备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证明等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状况)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投融资能力)
备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格式 “11-1投融资能力” 中的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要求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商业信誉)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备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最低要求)
备注:1、上述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为投标阶段提供人员的最低要求,项目实施阶段还应按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1〕438号)等规定的条件配备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 2、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应提供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上表要求 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及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3、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可以是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单位)或其全资子公司、控股企业或实际控制企业的人员。 附录7资格审查条件(施工承包单位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备注: 1、如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任务分工,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承包人项目总工,应当满足上表要求。 2、主要人员应提供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上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及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3、上述施工承包单位主要人员为投标阶段提供人员的最低要求,项目实施阶段所有施工单位还应按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特许经营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自行勘察设计、施工管理办法》(鄂交发〔2020〕192号)的通知等规定配备符合条件施工承包单位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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