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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应急管理厅 省司法厅 省总工会 省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应急管理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30 加入收藏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应急管理局、司法局、总工会、普法工作办公室,省直各部门普法工作办公室,中央在鄂和省属有关企业: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启动之年,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增强干部职工群众安全法治意识,应急管理部、司法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应急函〔2021〕58号),决定共同举办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为认真组织我省参加此次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增强法治观念,推进依法应急。二、组织单位(一)主办单位:应急管理部、司法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普法办。(二)承办单位: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三)湖北省赛区组织单位:省应急管理厅、省司法厅、省总工会、省普法工作办公室。三、活动内容(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急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文件精神。(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矿山安全法、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安全生产类、职工权益保护类法律法规。重点做好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工作。(三)深入学习宣传防震减灾法、防洪法、森林法、草原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震预报管理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防汛条例、抗旱条例、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类法律法规。(四)深入学习宣传新颁布、新修订的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以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党内法规。具体法律法规名录将在竞赛答题平台(见附件1)发布。四、竞赛活动安排(一)竞赛形式及时间。竞赛分集训营、实战营、总决赛,采用线上答题模式,通过扫描竞赛答题平台二维码进行学习答题。1.集训营。2021年10月18日至11月25日,竞赛系统设计多种普法互动模块,各地、各单位组织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及时注册并登录学习,充分了解竞赛规则,熟悉竞赛题型。2.实战营。2021年10月25日至11月25日为正式赛,每人每天有3次限时答题机会,每次随机派发5题,答题成绩计入参赛成绩。3.总决赛。2021年12月上旬,以团体形式线上进行。实战营最终总成绩排名前10的省(区、市)和中央企业获得参赛资格,分别组织一支6人团队参加总决赛。参赛选手须参加过实战营答题活动。(二)应急管理普法活动安排。1.普法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与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共同举办第二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作品征集展播活动,有关通知已转发各市(州)应急管理局,各地、各单位选送作品由应急管理部门汇总择优推荐。不得增加基层负担,坚决避免形式主义。2.送法下基层。各市(州)应急管理局、司法局、总工会、中央在鄂和省属有关企业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具有本地区、本行业特色的“送法下基层”应急管理普法活动。主办单位将随机进行指导调研,并对典型经验和做法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宣传推广。五、奖项设置(一)应急管理部、司法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将根据总决赛成绩,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胜奖8名。设全国优秀组织奖若干。(二)省应急管理厅、省司法厅、省总工会、省普法工作办公室将对积极组织参加竞赛活动的单位和正式赛网上答题得分全省前50名的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代表湖北省参加全国总决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队员及其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六、有关事项和要求(一)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积极动员干部职工群众参与,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提高普法传播力、影响力和覆盖面。要注意提示参赛人员填报信息时应当选择“地区赛区-湖北省赛区”,所在单位填写全称。本次竞赛活动将纳入各地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和普法依法治理年度考核内容,积极组织参与并取得优异成绩的予以加分。(二)认真组织参加竞赛。各市(州)应急管理局、司法局、总工会、普法办做好本地参赛组织工作,迅速制订具体组织实施方案,要明确1名竞赛活动联络员,负责竞赛活动联系和宣传报道等工作,联络员要及时填报联系表,并扫描二维码加入工作群(见附件2)。各市(州)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遴选推荐3-5人作为湖北省代表队预备队员。联络员名单和推荐预备队员人员名单(见附件3)请分别于10月18日前、11月12日前发送至活动专用电子邮箱。(三)选树普法先进典型。各地、各单位要以本次普法知识竞赛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积极运用各种宣传形式,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要充分调动基层一线干部职工群众的学法普法积极性,及时总结上报普法竞赛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做法和先进个人,省应急管理厅、省司法厅、省总工会、省普法工作办公室将在全省范围内宣传推广,并择优向主办单位推荐报送。(四)联系方式。竞赛工作组:戴东,027-87363052;宣传工作组:李伟,027-87365060;活动专用电子邮箱:hbyjzfc@126.com。附件:1.竞赛答题平台2.联络员联系表及工作群二维码3.湖北省预备队队员推荐表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湖北省司法厅湖北省总工会           湖北省普法工作办公室2021年9月27日jQuery(‘#qrcodeCanvas‘).qrcode({render: "canvas", //也可以替换为tablewidth: 160,height: 160,text: document.location.href});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应急管理局、司法局、总工会、普法工作办公室,省直各部门普法工作办公室,中央在鄂和省属有关企业: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启动之年,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增强干部职工群众安全法治意识,应急管理部、司法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应急函〔202158号),决定共同举办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为认真组织我省参加此次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增强法治观念,推进依法应急。

二、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应急管理部、司法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普法办。

(二)承办单位: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

(三)湖北省赛区组织单位:省应急管理厅、省司法厅、省总工会、省普法工作办公室。

三、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急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文件精神。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矿山安全法、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安全生产类、职工权益保护类法律法规。重点做好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工作。

(三)深入学习宣传防震减灾法、防洪法、森林法、草原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震预报管理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防汛条例、抗旱条例、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类法律法规。

(四)深入学习宣传新颁布、新修订的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以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党内法规。

具体法律法规名录将在竞赛答题平台(见附件1)发布。

四、竞赛活动安排

(一)竞赛形式及时间。

竞赛分集训营、实战营、总决赛,采用线上答题模式,通过扫描竞赛答题平台二维码进行学习答题。

1.集训营。2021年10月18日至11月25日,竞赛系统设计多种普法互动模块,各地、各单位组织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及时注册并登录学习,充分了解竞赛规则,熟悉竞赛题型。

2.实战营。2021年10月25日至11月25日为正式赛,每人每天有3次限时答题机会,每次随机派发5题,答题成绩计入参赛成绩。

3.总决赛。2021年12月上旬,以团体形式线上进行。实战营最终总成绩排名前10的省(区、市)和中央企业获得参赛资格,分别组织一支6人团队参加总决赛。参赛选手须参加过实战营答题活动。

(二)应急管理普法活动安排。

1.普法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与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共同举办第二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作品征集展播活动,有关通知已转发各市(州)应急管理局,各地、各单位选送作品由应急管理部门汇总择优推荐。不得增加基层负担,坚决避免形式主义。

2.送法下基层。各市(州)应急管理局、司法局、总工会、中央在鄂和省属有关企业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具有本地区、本行业特色的“送法下基层”应急管理普法活动。主办单位将随机进行指导调研,并对典型经验和做法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宣传推广。

五、奖项设置

(一)应急管理部、司法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将根据总决赛成绩,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胜奖8名。设全国优秀组织奖若干。

(二)省应急管理厅、省司法厅、省总工会、省普法工作办公室将对积极组织参加竞赛活动的单位和正式赛网上答题得分全省前50名的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代表湖北省参加全国总决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队员及其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予以表扬。

六、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积极动员干部职工群众参与,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提高普法传播力、影响力和覆盖面。要注意提示参赛人员填报信息时应当选择“地区赛区-湖北省赛区,所在单位填写全称。本次竞赛活动将纳入各地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和普法依法治理年度考核内容,积极组织参与并取得优异成绩的予以加分。

(二)认真组织参加竞赛。各市(州)应急管理局、司法局、总工会、普法办做好本地参赛组织工作,迅速制订具体组织实施方案,要明确1名竞赛活动联络员,负责竞赛活动联系和宣传报道等工作,联络员要及时填报联系表,并扫描二维码加入工作群(见附件2)。各市(州)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遴选推荐3-5人作为湖北省代表队预备队员。联络员名单和推荐预备队员人员名单(见附件3)请分别于1018日前、1112日前发送至活动专用电子邮箱。

(三)选树普法先进典型。各地、各单位要以本次普法知识竞赛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积极运用各种宣传形式,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要充分调动基层一线干部职工群众的学法普法积极性,及时总结上报普法竞赛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做法和先进个人,省应急管理厅、省司法厅、省总工会、省普法工作办公室将在全省范围内宣传推广,并择优向主办单位推荐报送。

(四)联系方式。竞赛工作组:戴东,027-87363052;宣传工作组:李伟,027-87365060;活动专用电子邮箱:hbyjzfc@126.com

附件:

1.竞赛答题平台

2.联络员联系表及工作群二维码

3.湖北省预备队队员推荐表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湖北省司法厅

湖北省总工会           湖北省普法工作办公室

20219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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