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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委会关于2021年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第二批)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应急管理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10 加入收藏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省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为切实推进全省安全生产督查1443条问题隐患(详见省委办公厅《督办通报》第2期)整改落实,经报请省政府同意,按照《湖北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省安委会决定对全省安全生产督查发现的1443条安全隐患中的10家企业12条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原则,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扎实开展挂牌重大隐患整改治理工作。同时,要结合实际,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挂牌一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隐患。二、狠抓隐患整改督办。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政府领导协调、部门强化督办、单位整改落实的工作机制,按照“一隐患一专班、一隐患一方案”和“五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要求,细化整改方案,狠抓整改落实。各隐患治理责任单位整改方案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报督办单位审定。在隐患整改期间,各督办单位要加强隐患整改全程跟踪督办,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按季度将隐患整改进展情况报送省安委办,直至隐患整改按期销号。省安委办将定期调度各地各部门(单位)隐患整改进展情况,适时开展重大隐患整改情况专项督查,定期进行情况通报。三、认真落实隐患整改核查验收。隐患整改工作完成后,各隐患治理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销号程序及时向督办单位报送书面验收申请,由督办单位组织专家实地核查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报省安委会办公室申请复查销号。各地、各有关部门(专委会)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整改治理情况将纳入202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凡未按规定数量挂牌督办或省级挂牌督办隐患申请延期整改的地区和部门,均要扣减相应分数。对整改督办责任不落实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联系人:施双喜、周信凯,电话:027-63962223、87362510;邮箱:122719043@qq.com。附件:省安委会2021年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一览表(第二批)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2021年8月8日附件:省安委会2021年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一览表(第二批).docxjQuery(‘#qrcodeCanvas‘).qrcode({render: "canvas", //也可以替换为tablewidth: 160,height: 160,text: document.location.href});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省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

为切实推进全省安全生产督查1443条问题隐患(详见省委办公厅《督办通报》第2期)整改落实,经报请省政府同意,按照《湖北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省安委会决定对全省安全生产督查发现的1443条安全隐患中的10家企业12条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原则,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扎实开展挂牌重大隐患整改治理工作。同时,要结合实际,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挂牌一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隐患。

二、狠抓隐患整改督办。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政府领导协调、部门强化督办、单位整改落实的工作机制,按照“一隐患一专班、一隐患一方案”和“五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要求,细化整改方案,狠抓整改落实。各隐患治理责任单位整改方案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报督办单位审定。在隐患整改期间,各督办单位要加强隐患整改全程跟踪督办,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按季度将隐患整改进展情况报送省安委办,直至隐患整改按期销号。省安委办将定期调度各地各部门(单位)隐患整改进展情况,适时开展重大隐患整改情况专项督查,定期进行情况通报。

三、认真落实隐患整改核查验收。隐患整改工作完成后,各隐患治理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销号程序及时向督办单位报送书面验收申请,由督办单位组织专家实地核查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报省安委会办公室申请复查销号。各地、各有关部门(专委会)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整改治理情况将纳入202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凡未按规定数量挂牌督办或省级挂牌督办隐患申请延期整改的地区和部门,均要扣减相应分数。对整改督办责任不落实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联系人:施双喜、周信凯,电话:027-63962223、87362510;邮箱:122719043@qq.com。

附件:省安委会2021年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一览表(第二批)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8月8日

附件:省安委会2021年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一览表(第二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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