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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安监局强化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监管
栏目:宜昌市应急管理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2-11-23 加入收藏
一是及时宣贯文件规章。该局召集11家企业(15个重大危险源)相关负责人,举行重大危险源专题会议,及时宣贯《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总局令第40号)和《湖北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鄂安监发〔2012〕185号)等文件规章。要求各

    一是及时宣贯文件规章。该局召集11家企业(15个重大危险源)相关负责人,举行重大危险源专题会议,及时宣贯《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总局令第40号)和《湖北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鄂安监发〔2012〕185号)等文件规章。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吃透文件精神,明确安全责任,保证安全投入,全面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防止危化品事故发生。
    二是积极开展备案工作。督促企业对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开展重大危险源辩识和评估,填写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绘制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编制重大危险源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制作重大危险源安全周知牌等12项内容,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档案材料。
    三是加强安全检查。继10月份聘请专家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专项检查后,该局继续加大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力度,年底前将按照制定的检查记录表对企业开展一次全面的检查,重点检查重大危险源的运行情况、管理制度、辩识评估等14项内容,督促企业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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