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安监管危化[2004]141号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
夏季高温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当前,正值夏季高温季节,极易发生人员中暑中毒以及火灾爆炸事故。为了安全度夏,确保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安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管危化字[2004]85号),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危险化学品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夏季高温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根据夏季气候特点,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地要根据暑期温度高、雨水多、湿度大等特点,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各类设备、设施、器材的维修、保养。各危险化学品单位要充分利用大、小修的时机,搞好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防腐工作,确保设备完好。
2、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业场所通风排风,防止发生火灾、爆炸和人员中毒事故。
3、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对处于防洪区、库区的危险化学品单位以及易积水的生产、储存区,要准备好抽排水设备、设施以及各种应对水患的措施。
4、抓好危险化学品的防水防潮工作。对在各类仓库存放的危险化学品,特别是遇水、遇潮发生反应的危险化学品,要采取防水防潮等措施,确保储存的安全。
5、重点抓好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落实各项监控措施,防止发生火灾、爆炸、泄漏事故。
6、抓好职工的防暑降温工作,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
三、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危险化学品单位落实夏季高温期间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度夏。
附件: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二00四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