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建立安全费用提取制度调研工作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应急管理厅-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04-10-27 加入收藏
安监管司办[2004]128号 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建立安全费用提取制度调研工作的通知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的有关要求,研究建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制度,促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投入,开辟稳定的安全保障资金供给渠道,形成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局)决定开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建立安全费用提取制度调研工作。现将《建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制度调研提纲》发给你们,请根据调研内容和要求,组织开展本地区的调研,并于12月20日前将调研报告报送国家局危化司。二○○四年十月二十七日建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制度调 研 提 纲   一、调研目的  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的有关要求,借鉴煤矿提取安全费用的经验,研究建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制度,促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形成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   二、调研的主要内容  (一)2001年-2003年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格见附件1)。   (二)2001年-2003年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统计(调查表格见附件2)。   (三)对建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制度的初步意见:建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制度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费用提取的方法和标准(按产值或按销售收入);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等。   三、调研方式和对象  调研方式:全面调查与重点调研相结合。   全面调查的范围:全国所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重点调研的范围:烟花爆竹重点生产省区,主要包括江西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   四、调研、论证组织形式  (一)全面调查和重点调研:全面调查工作由地方安全监管部门负责,联合企业完成。各省(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汇总本地区调研情况,形成调研报告(含电子表格及文字的电子版内容),于2004年12月20日前报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化司。重点调研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综合论证:论证组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   五、调研要求  (一)请有关单位积极配合,认真填报调查表,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如有涉及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的经济政策的,要提供相关文件复印件。   (二)被调研单位要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化司   联系人:肖 斌   电子信箱:xiaobin@chinasafety.gov.cn   联系电话:010-64463354(带传真)   联系地址:北京市和平里北街21号   邮政编码:100713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render: "canvas", //也可以替换为tablewidth: 160,height: 160,text: document.location.href});
 

安监管司办[2004]128号


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建立安全费用提取制度调研工作的通知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的有关要求,研究建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制度,促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投入,开辟稳定的安全保障资金供给渠道,形成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局)决定开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建立安全费用提取制度调研工作。现将《建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制度调研提纲》发给你们,请根据调研内容和要求,组织开展本地区的调研,并于12月20日前将调研报告报送国家局危化司。

二○○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建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制度

调 研 提 纲

  一、调研目的

  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的有关要求,借鉴煤矿提取安全费用的经验,研究建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制度,促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形成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

  二、调研的主要内容

  (一)2001年-2003年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格见附件1)。

  (二)2001年-2003年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统计(调查表格见附件2)。

  (三)对建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制度的初步意见:建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制度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费用提取的方法和标准(按产值或按销售收入);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等。

  三、调研方式和对象

  调研方式:全面调查与重点调研相结合。

  全面调查的范围:全国所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重点调研的范围:烟花爆竹重点生产省区,主要包括江西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

  四、调研、论证组织形式

  (一)全面调查和重点调研:全面调查工作由地方安全监管部门负责,联合企业完成。各省(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汇总本地区调研情况,形成调研报告(含电子表格及文字的电子版内容),于2004年12月20日前报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化司。重点调研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综合论证:论证组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

  五、调研要求

  (一)请有关单位积极配合,认真填报调查表,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如有涉及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的经济政策的,要提供相关文件复印件。

  (二)被调研单位要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化司

  联系人:肖 斌

  电子信箱:xiaobin@chinasafety.gov.cn

  联系电话:010-64463354(带传真)

  联系地址:北京市和平里北街21号

  邮政编码:100713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