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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公积金中心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
栏目: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7-04-13 加入收藏
宜昌公积金中心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
日期:2017-04-13 12:27来源: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责任编辑:市公积金中心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负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负责编制、公布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8、负责拟订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

9、负责售房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

10、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市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政工人事科、归集管理科、贷款管理科、调研科、信息管理科、计划财务科、核算科、审计科、12329公积金服务中心等23个科室部。

三、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中心全年工作目标:力争实现净增实缴人数10000人,新增归集公积金40亿元,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20亿元,实现增值收益1.1亿元。继续争创全省住建系统先进集体和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先进单位。

四、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1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预算收支增减变化

 

2017年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8180.4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额为818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54.4万元,项目支出4726万元。

2017年中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8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27万元增加59万元,增长218.52%。“三公”经费预算中,无因公出国()费用;公务接待费3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11万元增加27万元,增长245.45%;公务用车费48万元为公务用车运行费,比2016年预算数16万元增加32万元,增长200%

2017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从201671日起,中心对各县市区营业部实行 “四统一”管理, 2016年部门预算只包含本级,2017年部门预算包含本级及9个县市区营业部,预算收支金额有所增加。

2)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7年,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748.68万元,明细如下:办公费50万元,印刷费92万元,邮电费130万元,差旅费54.4万元,会议费18.3万元,福利费55.06万元,日常维修费30万元,办公楼专项维修费250万元,专用材料费63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751.92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70.4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135.6万元,公务用车费48万元,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中心纳入政府采购预算资金1629万元,明细如下:信息系统建设费800万元,营业网点建设费577万元,信息系统网络及安全设备252万元。

22017年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32017年部门收入总表

42017年部门支出总表

5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6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9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2017年市财政局批复中心拨款性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该表无数据)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中心每年向市非税收入管理局上缴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提取的中心管理费用,财政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方式拨回中心使用,即市级财政部门安排给单位的预算总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按照有关规定,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人员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三项消费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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