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市州开展2016年省政府智力成果采购的通知
鄂咨委2016[15]号
各市州政府研究室、发展研究中心:
为充分整合全省政府研究室、发展研究中心系统的智力资源,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撑,2016年面向市州开展省政府智力成果采购工作已正式启动,现予发布,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
一、采购项目限额与采购对象
面向市州开展2016年省政府智力成果采购项目设置限额为5项。采购对象主要为各市州政府研究室和发展研究中心。
二、采购项目
对省委省政府及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某些重点问题自主选题申报。
三、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对申报项目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相关研究成果。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从事决策咨询研究的能力和强烈的责任感。
3、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任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4、申报省政府智力成果采购重大招标项目和重点项目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5、当地政府能够为项目研究提供适当的配套经费支持。
6、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8日。申报人须如实填写《湖北省人民政府智力成果采购(市州项目)申请书》,一式7份,用A4纸印制。《湖北省人民政府智力成果采购(市州项目)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可登陆“湖北政研网”www.hbzyw.gov.cn“政务动态”栏下载。申报材料于请2016年9月8日前直接送达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大楼416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项目经费及智力成果的形式
市州项目经费为每个项目6万元。智力成果为应用性成果,应以决策应用为导向,对策措施必须具体、实用、有效、有针对性,强化其决策效用。提交智力成果时,应同时提交3500字以内的成果择要。
联系人:袁野
联系电话:027-87236076(传真) 18202784929(手机)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7号
省政府办公大楼4楼416室
邮政编码:430071
湖北省人民政府咨询委员会
201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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