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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审计局对移民资金审计实行“八制”成绩斐然
栏目: 宜昌市审计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09-11-09 加入收藏
秭归县审计局在移民审计监督中始终抓住政策,计划,项目,资金四个环节,采取“八制”的监督方法,取得了显著的效益。1、审计“立法制”。为强化移民资金的审计监督,该局先后出台和完善了《秭归县移民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审查全县移民迁建项目工程造价的意见》、《秭

  秭归县审计局在移民审计监督中始终抓住政策,计划,项目,资金四个环节,采取“八制”的监督方法,取得了显著的效益。

  1、审计“立法制”。为强化移民资金的审计监督,该局先后出台和完善了《秭归县移民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审查全县移民迁建项目工程造价的意见》、《秭归县移民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暂行办法》等十多个有关移民资金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为建立和完善了规范化管理机制,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2、审计分工协作制。为实行全方位的移民审计监督,发挥各部门的职能监督作用,形成了国家审计以乡镇、专业项目、企业迁建为主,社会审计以移民工程预决算为主,移民局内部审计以农村、乡镇企业为主的分工协作机制,建立了强大的审计监督体系。

  3、信息资源共享制。该局与县移民局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制度。凡移民资金的计划文件和政策法规都报送县审计局,同时,县审计局建立了移民资金管理的政策法规库和计划、法规检索库,对各个时期的政策文件实行分类管理,使每个审计人员掌握移民政策变化情况和项目计划指标,以提高审计功效。

  4、移民资金监督网制。该县成立了审计局、纪委监察局、移民局、检察院、建行、城建局、交通局、财政局等部门组成的移民资金督查网。各成员单位对库区重点乡镇和村进行了定期的审计和检查,主要工作是按照审计结论督促落实到位,适时进行审计监督和行政监察,并配合省厅和国家审计署对移民资金的的结论督办落实。

  5、工程预算和工程价款结算必审制。对移民工程凡投资5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公开招投标之前,必须将工程标的预算报审计机关审计,并根据工程预算审计结果确定拦标价。未经审计,政府招投标中心不予受理,招投标活动不得进入下个程序。对移民基础设施和公益性建设项目中完工项目实行竣工决算审计制度,重点审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和投资绩效。共完成移民审计项目102个,审减移民工程价款6325万元,节约了大量移民投资。

  6、重大工程投资绩效评价制。为确保移民工程质量和效果,秭归县审计局逐步探索,建立了移民投资工程投资绩效评价办法,并考核评价项目管理合规率、资金来源合规率等10项指标。通过开展移民工程投资绩效评价,促进了移民工程的社会、生态、经济效益。

  7、定期审计制。对移民乡镇每年实行定期审计。在审计方式上实行三个结合,一是审计移民资金同审计移民乡镇书记、镇长任期经济责任相结合,二是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三是全面审计与专项审计相结合。通过实行定期审计,乡镇和项目用款单位增强了遵纪守法意识,完善了自我约束机制。15年来,该县审计移民资金量16.73亿元,查处和纠正各类违纪违规资金3250万元,杜绝了重大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8、综合分析报告制。该县审计部门充分利用成果和信息进行综合分析,从制度、体制、机制方面提出规范移民资金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为县委、政府和移民主管部门管好用好移民资金提供了大量的决策依据。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明确部分移民收费项目的通知》,依法取消了不合理的收费。该局报送的《企业移民迁建中的问题不容忽视》被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促进了移民企业顺利搬迁和结构调整。

                                                (秭归县审计局 易继荣  周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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