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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气象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栏目:宜昌市气象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03 加入收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宜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相关要求,根据《宜昌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规定,特编制本报告。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宜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相关要求,根据《宜昌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规定,特编制本报告。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五项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宜昌市教气象局办公室,电话0717-6320902。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6年,市气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据各级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的条例和实施办法,切实抓好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及时更新本局电子政务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班领导和成员,调整人员分工,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局长办公会、局务会、专题会议、集中培训等形式,通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研究处理问题,提升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和能力,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
     2、强化工作流程,健全规章制度
     在原有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流程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制定了市气象局电子政务工作规定、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市气象局信息公开指南等制度和文件,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操作的规范性。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采用专项工作“一事一议”,日常工作“一月一议”的例会制度,及时召开工作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研究和部署,加强各科室部门的协同,确保了信息渠道的畅通。
     3、细化责任分解,落实目标考核
     根据市政府办《2015年全市电子政务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细则》,结合我局实际,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梳理,细化分类,责任落实到人,并比照市政府相关考核制度,对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局进行专项考核,并做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4、开展全员培训,加强保障措施
     对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局相关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改善了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工作条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推进。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市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围绕优化信息公开目录,补充完善各类信息,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申请等方面开展,取得了新的成效。全年在中国宜昌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条,被网站“部门动态”栏目采用48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服务百姓、贴近民生的信息要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信息公开要更及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局拟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1、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调整、更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公开的信息更贴合公众实际需要,方便公众查询。
     2、进一步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加强机关科室、局属学校和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人员培训工作,加大机关内部信息报送力度。
     3、进一步加强考核力度。进一步修改完善考核细则,提高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比值,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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