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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推降企业杠杆率重点推动债转股增量扩面提质
栏目: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9-08-01 加入收藏
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近日联合印发了《2019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从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增量扩面提质、综合运用各类降杠杆措施、进一步完善企业债务风险防控机制、做好组织协调和服务监督四方面推动企业降杠杆工作更好落地。当前,我国企业融资仍以间接融资为主,尤其依赖银行贷款。还有部分企业盲目推高债务,导致近年来企业债务规模偏高、杠杆率高企。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企业的这种债务压力在经济下行压力下将尤为突出。去年以来,企业信用违约事件频发,给企业债务风险防范再次敲响了警钟。虽然目前我国非金融企业杠杆率整体有所下降,但从国际对比看,依然高于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国家资产负债表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此前发布的中国杠杆率报告显示,今年一季度,企业杠杆率有所反弹。由此可见,在稳健发展的同时保持宏观杠杆率水平稳定,稳步推进结构性去杠杆,仍是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对于降低企业杠杆率,本次《工作要点》将重心放在了债转股工作上。“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是企业降杠杆的重要手段。债转股在减少企业债务的同时增加了股权资本,能够显著降低杠杆率。”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债转股还能够优化企业的融资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提高企业盈利能力和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此前相关部门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4月末,债转股签约金额已经达到2.3万亿元,投放落地9095亿元;已有106家企业、367个项目实施债转股。根据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不能直接投资于非银行类企业的股权(包括股票)。为推进债转股合法有序实施,2017年,商业银行新设子公司形态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应运而生。经过两年的运营,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已经成为开展市场化债转股的主力军。目前,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共落地实施债转股项目254个,落地金额4000亿元。其中,通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资管产品等渠道共募集社会资金2500亿元参与债转股项目。为进一步发挥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在推动市场化债转股方面的积极作用,《工作要点》提出,在2019年9月底前,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商业银行要进一步加强行司联动,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编制,充实金融资产投资人才队伍,建立符合股权投资特点的绩效评价和薪酬管理体系。长期以来,市场化债转股资本占用过多,导致商业银行面临明显的资本金制约,是实施债转股面临的瓶颈之一。曾刚表示,引入社会资本是解决上述问题的重要方式,而资管产品则是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债转股领域的重要通道。《工作要点》规定,要在2019年9月底前,拓宽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债转股渠道:出台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起设立资管产品备案制度;将市场化债转股资管产品列入保险资金等长期限资金允许投资的白名单;探索提出允许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公募资管产品依法合规参与优质企业债转股。同时,针对市场化债转股资本占用过多问题,《工作要点》提出三项解决措施:支持商业银行发行永续债补充资本;鼓励外资依法合规入股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债转股实施机构;妥善解决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机构持有债转股股权风险权重较高、资本占用较多问题。此外,定向降准资金也有望发挥更大作用。不久前,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负责人透露,在市场化债转股总体投资规模中,定向降准以后新增5080亿元。17家商业银行定向降准之后债转股新增投资规模大幅增加。此次《工作要点》强调,加快股份制商业银行定向降准资金使用,提出推动符合条件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单独或联合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同时,还要加强对商业银行定向降准资金使用情况的评估考核,进一步推动商业银行调动全行资源用好定向降准资金支持市场化债转股。在支持债转股之外,《工作要点》强调,要综合运用各类降杠杆措施,并提出了四项关键措施——推进企业战略重组与结构调整、加快“僵尸企业”债务处置、完善破产退出相关保障机制、大力发展股权融资。曾刚表示,上述措施实际上是通过做债务的减法和股权的加法来解决企业杠杆率问题。在温彬看来,上述四项措施中,发展股权融资更为重要。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和完善的债券市场,持续优化企业融资结构,才能从根本上降低企业杠杆率。对于不同类型的企业而言,在债转股之外,积极采用并购重组、破产退出等方式不失为一种高效选择。事实上,从长远来看,降低企业杠杆率更根本的是要完善企业债务风险防控机制,从源头上遏制企业债务风险再生。对此,《工作要点》提出,完善企业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加强金融机构对企业的负债融资约束;充实国有企业资本;及时处置企业债务风险。曾刚认为,上述措施意在解决产生企业高杠杆率的内生机制问题,触及了化解企业债务风险的根本。只有打好政策“组合拳”,金融支持措施与实体层面措施相结合,坚持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才能有效解决企业杠杆率问题。温彬也表示,在运用债转股等多重手段处理好企业存量债务之外,更要建立起事前事中事后的风险防控机制。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相关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近日联合印发了《2019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从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增量扩面提质、综合运用各类降杠杆措施、进一步完善企业债务风险防控机制、做好组织协调和服务监督四方面推动企业降杠杆工作更好落地。

当前,我国企业融资仍以间接融资为主,尤其依赖银行贷款。还有部分企业盲目推高债务,导致近年来企业债务规模偏高、杠杆率高企。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企业的这种债务压力在经济下行压力下将尤为突出。去年以来,企业信用违约事件频发,给企业债务风险防范再次敲响了警钟。

虽然目前我国非金融企业杠杆率整体有所下降,但从国际对比看,依然高于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国家资产负债表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此前发布的中国杠杆率报告显示,今年一季度,企业杠杆率有所反弹。由此可见,在稳健发展的同时保持宏观杠杆率水平稳定,稳步推进结构性去杠杆,仍是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

对于降低企业杠杆率,本次《工作要点》将重心放在了债转股工作上。“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是企业降杠杆的重要手段。债转股在减少企业债务的同时增加了股权资本,能够显著降低杠杆率。”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债转股还能够优化企业的融资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提高企业盈利能力和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

此前相关部门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4月末,债转股签约金额已经达到2.3万亿元,投放落地9095亿元;已有106家企业、367个项目实施债转股。

根据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不能直接投资于非银行类企业的股权(包括股票)。为推进债转股合法有序实施,2017年,商业银行新设子公司形态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应运而生。

经过两年的运营,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已经成为开展市场化债转股的主力军。目前,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共落地实施债转股项目254个,落地金额4000亿元。其中,通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资管产品等渠道共募集社会资金2500亿元参与债转股项目。

为进一步发挥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在推动市场化债转股方面的积极作用,《工作要点》提出,在2019年9月底前,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商业银行要进一步加强行司联动,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编制,充实金融资产投资人才队伍,建立符合股权投资特点的绩效评价和薪酬管理体系。

长期以来,市场化债转股资本占用过多,导致商业银行面临明显的资本金制约,是实施债转股面临的瓶颈之一。曾刚表示,引入社会资本是解决上述问题的重要方式,而资管产品则是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债转股领域的重要通道。

《工作要点》规定,要在2019年9月底前,拓宽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债转股渠道:出台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起设立资管产品备案制度;将市场化债转股资管产品列入保险资金等长期限资金允许投资的白名单;探索提出允许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公募资管产品依法合规参与优质企业债转股。

同时,针对市场化债转股资本占用过多问题,《工作要点》提出三项解决措施:支持商业银行发行永续债补充资本;鼓励外资依法合规入股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债转股实施机构;妥善解决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机构持有债转股股权风险权重较高、资本占用较多问题。

此外,定向降准资金也有望发挥更大作用。不久前,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负责人透露,在市场化债转股总体投资规模中,定向降准以后新增5080亿元。17家商业银行定向降准之后债转股新增投资规模大幅增加。此次《工作要点》强调,加快股份制商业银行定向降准资金使用,提出推动符合条件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单独或联合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同时,还要加强对商业银行定向降准资金使用情况的评估考核,进一步推动商业银行调动全行资源用好定向降准资金支持市场化债转股。

在支持债转股之外,《工作要点》强调,要综合运用各类降杠杆措施,并提出了四项关键措施——推进企业战略重组与结构调整、加快“僵尸企业”债务处置、完善破产退出相关保障机制、大力发展股权融资。

曾刚表示,上述措施实际上是通过做债务的减法和股权的加法来解决企业杠杆率问题。

在温彬看来,上述四项措施中,发展股权融资更为重要。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和完善的债券市场,持续优化企业融资结构,才能从根本上降低企业杠杆率。对于不同类型的企业而言,在债转股之外,积极采用并购重组、破产退出等方式不失为一种高效选择。

事实上,从长远来看,降低企业杠杆率更根本的是要完善企业债务风险防控机制,从源头上遏制企业债务风险再生。对此,《工作要点》提出,完善企业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加强金融机构对企业的负债融资约束;充实国有企业资本;及时处置企业债务风险。

曾刚认为,上述措施意在解决产生企业高杠杆率的内生机制问题,触及了化解企业债务风险的根本。只有打好政策“组合拳”,金融支持措施与实体层面措施相结合,坚持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才能有效解决企业杠杆率问题。

温彬也表示,在运用债转股等多重手段处理好企业存量债务之外,更要建立起事前事中事后的风险防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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