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省粮食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再次提高2008年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粮食局-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08-04-10 加入收藏
省粮食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再次提高2008年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鄂粮食函[2008]40号 各市、州、县粮食局:为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发展,国家决定再次提高2008年生产的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水平。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关于再次提高2008年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08]100号)转发给你们,请积极做好再次调价的宣传工作,确保中央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render: "canvas", //也可以替换为tablewidth: 160,height: 160,text: document.location.href});

省粮食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再次提高2008年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鄂粮食函[2008]40号

 

各市、州、县粮食局:

为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发展,国家决定再次提高2008年生产的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水平。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关于再次提高2008年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08]100号)转发给你们,请积极做好再次调价的宣传工作,确保中央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