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省直各单位:
根据国管局《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第三期)的通知》(国管节能〔2015〕22号),为落实《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关于分层次、分类别开展专业培训和岗位培训,建立节能培训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公共机构节能队伍管理水平的要求,国管局决定联合清华大学举办第三期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课程内容以节能管理岗位应知、应会通识教育为主,包括能源形势与宏观政策、节能管理、节能技术、综合素养及示范案例五大板块。针对不同岗位和职责,分类开设教学内容。
二、培训对象和时间
培训对象分为各市(州)、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和省直各单位节能工作管理人员、公共机构负责人、能源管理部门负责人、节能统计员、能源设施设备操作人员5类人员,范围覆盖党政机关、教科文卫体等体系和行业。其中,省直机关各部门本级至少参加1人,鼓励垂直管理系统和下属公共机构数量较多的部门积极组织报名。各市(州)、县(市、区)负责本区域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的科(室)至少安排1人参加,并充分发动教科文卫体各类事业单位不同节能岗位工作人员积极参与。
培训为期6个月。9月15日至10月30日组织报名,11月16日开学,2016年5月16日结业。
三、报名办法和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的人员,登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项目网站www.thjnpx.org报名(具体报名办法见网站公告)。学员报名交费后,由清华大学统一为学员注册。统一开学后,学员登陆项目网站,使用报名时生成的用户名和密码,即可开始学习。
四、学习和考核方式
参加培训学员可使用电脑在线学习,也可使用手机等移动终端离线学习(操作方式见培训网站说明)。学员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后,参加国管局和清华大学组织的统一考试,考试合格可获得国管局和清华大学联合颁发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项目”结业证书。证书信息可以在“清华大学教育培训与认证网”查询。第二期远程培训中未参加考试和考试未通过的学员,满足考试要求的,可免费参加本期远程培训学习和统一考试。
五、其他事项
各地区、各部门的管理员要明确责任,配合做好教务管理、学员管理、考务管理、推荐评优等相关工作。各市、州,省直各单位管理员如有变更,请于9月30日前将管理员名单分别反馈我局和清华大学。尚未完成市、州级管理员设置的地区和部门请尽快落实。清华大学将继续组织管理员培训,并将培训范围扩展至地市级管理员。
各市、州和省直机关各部门根据实际选派人员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于10月25日前反馈我局省直节能办公室。
联系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杨俊027-87234324(传真)
电子邮箱:28787530@qq.com
附件:公共机构远程培训名额计划表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第三期)报名回执
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手机 |
公共机构远程培训名额计划表
地区或单位 | 人数 | 地区或单位 | 人数 |
武汉市 | 25 | 省直机关及垂管系统 | 40 |
黄石市 | 15 | 省所属学院(学校) | 6 |
十堰市 | 18 | 省所属医院 | 6 |
襄阳市 | 18 | 省所属其他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 5 |
宜昌市 | 18 | ||
荆州市 | 16 | ||
荆门市 | 16 | ||
鄂州市 | 16 | ||
孝感市 | 16 | ||
黄冈市 | 15 | ||
咸宁市 | 18 | ||
随州市 | 12 | ||
恩施州 | 8 | ||
仙桃市 | 8 | ||
天门市 | 8 | ||
潜江市 | 8 | ||
神农架林区 | 8 | ||
合计 | 300 |
相关附件: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