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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机关事务局关于加强公共机构节能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5-04-20 加入收藏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省直各单位:  为及时了解全省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展情况,反映节能工作成效,宣传和推广节能管理经验和做法,加强节能工作信息交流,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深入开展,现就加强公共机构节能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信息内容  (一)各级、各部门编制的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年度总结计划,出台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标准;  (二)举办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节能宣传周活动和日常节能宣传工作情况;  (三)组织的调研培训、考核评价、监督检查、能源审计和水平衡测试工作情况;  (四)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以及推广新能源、新技术和新产品情况,开展的重大节能改造示范项目进展情况;  (五)节约能源资源宣传海报、公益广告、发明创作等创意作品和与节能相关的工作思考、心得体会、个人见解、思想感悟、意见建议以及理论性文章;  (六)节约能源资源小常识、小经验,节能科技创新知识,日常节能方面的先进经验、好的做法和典型案例;  二、稿件要求  (一)力求多样。信息载体可灵活多样,如采用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以有利于网络平台传播,提高大众关注度。  (二)注重时效。节能宣传周宣传活动结束后2日内报送;组织的重要会议、调研、培训及考核情况结束后一周内报送;出台的公共机构节能重要管理制度办法及标准公布后2周内报送;典型案例、经验交流、工作进展、节能改造项目情况及其他材料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报送。  (三)富有特色。稿件应实事求是,用词准确,语言平实,逻辑清晰,数据翔实。工作动态信息应简明扼要,要素齐备,符合新闻稿要求,突出新闻特色。  (四)突出典型。突出反映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特色的重点信息,着重提供具有示范作用和适合推广的典型案例,对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具有启发和借鉴意义。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请各级、各部门和各公共机构明确专人做好信息搜集与报送工作。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每年报送信息10篇,省直各部门每年报送信息6篇,其他公共机构每年报送信息4篇。  (二)严格把好信息审核报送关,工作类信息应经本单位主管节能工作的负责同志审核后方可报送。稿件将通过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节能工作简报公开发布,优秀稿件将向国管局推荐刊发。  (三)信息报送情况将纳入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内容,报送的信息数量和采用情况将进行分类计分定期通报。稿件信息中请注明撰稿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联系 人:陈礼新  联系电话:027—87233879(传真)027-87234324       电子邮箱:28787530@qq.com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相关附件: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省直各单位:

  为及时了解全省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展情况,反映节能工作成效,宣传和推广节能管理经验和做法,加强节能工作信息交流,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深入开展,现就加强公共机构节能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信息内容

  (一)各级、各部门编制的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年度总结计划,出台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标准;

  (二)举办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节能宣传周活动和日常节能宣传工作情况;

  (三)组织的调研培训、考核评价、监督检查、能源审计和水平衡测试工作情况;

  (四)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以及推广新能源、新技术和新产品情况,开展的重大节能改造示范项目进展情况;

  (五)节约能源资源宣传海报、公益广告、发明创作等创意作品和与节能相关的工作思考、心得体会、个人见解、思想感悟、意见建议以及理论性文章;

  (六)节约能源资源小常识、小经验,节能科技创新知识,日常节能方面的先进经验、好的做法和典型案例;

  二、稿件要求

  (一)力求多样。信息载体可灵活多样,如采用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以有利于网络平台传播,提高大众关注度。

  (二)注重时效。节能宣传周宣传活动结束后2日内报送;组织的重要会议、调研、培训及考核情况结束后一周内报送;出台的公共机构节能重要管理制度办法及标准公布后2周内报送;典型案例、经验交流、工作进展、节能改造项目情况及其他材料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报送。

  (三)富有特色。稿件应实事求是,用词准确,语言平实,逻辑清晰,数据翔实。工作动态信息应简明扼要,要素齐备,符合新闻稿要求,突出新闻特色。

  (四)突出典型。突出反映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特色的重点信息,着重提供具有示范作用和适合推广的典型案例,对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具有启发和借鉴意义。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请各级、各部门和各公共机构明确专人做好信息搜集与报送工作。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每年报送信息10篇,省直各部门每年报送信息6篇,其他公共机构每年报送信息4篇。

  (二)严格把好信息审核报送关,工作类信息应经本单位主管节能工作的负责同志审核后方可报送。稿件将通过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节能工作简报公开发布,优秀稿件将向国管局推荐刊发。

  (三)信息报送情况将纳入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内容,报送的信息数量和采用情况将进行分类计分定期通报。稿件信息中请注明撰稿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联 系 人:陈礼新

  联系电话:027—87233879(传真)027-87234324

       电子邮箱:2878753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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