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关于省直机关岳家嘴职工住宅小区二期住房签订购房合同及收取物业管理费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1-06-15 加入收藏
省直各单位:在省直各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得到了省直机关广大干部职工的理解和支持,2010年6月30岳家嘴小区二期住宅(11-26栋)已全部交付使用至今快一年时间了,其间绝大多数住户进行了住房装修或入住。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目前小区二期住宅建设和管理完全能满足居住要求,物业公司将从2011年7月1日起,对已签订《购房合同》的二期住户按规定收取物业管理费。二、凡在2011年7月1日之前未签订《购房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购房,所选住房由小区办另行配售。三、尚未办理入伙通知书的,须在2011年7月1日之前每周星期五到省机关事务管理局5楼集中办理,其他时间谢绝办理。7月1日之后不再办理相关手续。四、本通知以书面形式印发各单位,同时还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发布。请各单位将通知精神及时转告干部职工。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相关附件:

省直各单位:

在省直各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得到了省直机关广大干部职工的理解和支持,2010630岳家嘴小区二期住宅(11-26栋)已全部交付使用至今快一年时间了,其间绝大多数住户进行了住房装修或入住。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前小区二期住宅建设和管理完全能满足居住要求,物业公司将从201171日起,对已签订《购房合同》的二期住户按规定收取物业管理费。

二、凡在201171日之前未签订《购房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购房,所选住房由小区办另行配售。

三、尚未办理入伙通知书的,须在201171日之前每周星期五到省机关事务管理局5楼集中办理,其他时间谢绝办理。71日之后不再办理相关手续。

四、本通知以书面形式印发各单位,同时还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发布。请各单位将通知精神及时转告干部职工。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相关附件: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