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家嘴小区第2期住房发放钥匙通知
(不再另行下发通知)
岳家嘴小区第2期职工住宅的第11栋至26栋,经武汉市有关职能部门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合格,现交付使用。小区住房分配销售办公室决定,本月21日至30日向购房职工集中办理住房钥匙发放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钥匙发放时间安排(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发放地点
核准房款和开具入伙通知书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大楼7楼;钥匙发放及入住手续在小区八方物业公司办公室(一期9号楼下)受理。
三、发放程序
1、购房职工须事先交清全部房款和房款总额2%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房款缴入:
收款单位:湖北省直单位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
账 号:4200 1865 8580 5300 1099
开 户 行:建设银行茶港支行 850072
维修资金缴入下列账户(可现场刷卡)。
收款单位:湖北省直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账 号:4200 1865 8580 5300 0982
开 户 行:建设银行茶港支行 850072
2、购房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和房款发票,现场核对身份和房款数额后,办理、领取入伙通知书。
3、持入伙通知书,到物业公司接待服务处办理入住有关手续,领取房屋钥匙。联系电话:88511600。
四、有关注意事项
1、购房职工必须缴清全部房款和专项维修资金后,才能办理入住有关手续,领取房屋钥匙。
2、购房职工本次是否领取了钥匙,统一从
3、从
4、选点第一期住房的职工,缴清全部房款和专项维修资金后,即可前来开具入伙通知书,办理入住手续。办理程序及有关时节点的要求,从本通知规定。
5、重申每个职工家庭只能购买一处公有住房或享有政府优惠政策的住房,凡是购买了公有住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已达到职级享受面积标准或不退回未达标住房的职工,不得再购买岳家嘴小区职工住宅,违者按湖北省纪委《关于进一步严明省直机关机关统建职工住宅分配销售和住房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鄂纪发[2010]3号)规定查处。
6、整个小区建设项目在武汉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了竣工备案手续后,方可分割“小证”(所交房屋契税、规费另行通知)。购房职工如急需使用房产证,可到小区住房分配销售办公室开具住房证明。
7、物业管理按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岳家嘴小区住房分配销售办公室
二0一0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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