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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机关事务局印发《湖北省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实施方案》
栏目: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2-05-31 加入收藏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全面科学建立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机制,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在全社会粮食节约行动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近日,省机关事务局印发《湖北省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方案》指出,要推动各机关食堂责任主体、管理部门履行法定职责,建立健全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宣传引导,在食品采购、储存、加工、消费以及餐厨垃圾处理等环节做好节约管理,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方案》明确,县级以上机关食堂(包括自营食堂和委托餐饮服务企业运营的食堂)为评估对象,要按照反食品浪费工作要求,参照成效评估标准,负责具体落实反食品浪费措施。评估对象的管理机构承担反食品浪费工作主体责任,负责对评估对象组织实施反食品浪费工作的成效进行评估和通报。《方案》要求,按照《湖北省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表》开展评估工作,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实行百分制量化打分,设置11大项、29小项、附加分项,根据年度考核评分结果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会同发改、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机关食堂实施抽查评估,全年累计抽查评估比例不低于食堂总数的35%,每三年实现评估全覆盖。年度抽查评估后,及时向责任主体和评估对象通报评估结果,表扬工作成效突出单位及个人,以适当方式曝光评估等级为不合格的食堂及责任主体。会同有关部门督导评估等级不合格的食堂及责任主体抓好整改工作。《方案》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反食品浪费工作纳入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节约型机关建设、文明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等创建活动内容,压实主体责任,加大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的宣传力度,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落地见效。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相关附件: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全面科学建立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机制,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在全社会粮食节约行动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近日,省机关事务局印发《湖北省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实施方案》(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要推动各机关食堂责任主体、管理部门履行法定职责,建立健全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宣传引导,在食品采购、储存、加工、消费以及餐厨垃圾处理等环节做好节约管理,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方案》明确,县级以上机关食堂(包括自营食堂和委托餐饮服务企业运营的食堂)为评估对象,要按照反食品浪费工作要求,参照成效评估标准,负责具体落实反食品浪费措施。评估对象的管理机构承担反食品浪费工作主体责任,负责对评估对象组织实施反食品浪费工作的成效进行评估和通报。

《方案》要求,按照《湖北省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表》开展评估工作,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实行百分制量化打分,设置11大项、29小项、附加分项,根据年度考核评分结果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会同发改、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机关食堂实施抽查评估,全年累计抽查评估比例不低于食堂总数的35%,每三年实现评估全覆盖。年度抽查评估后,及时向责任主体和评估对象通报评估结果,表扬工作成效突出单位及个人,以适当方式曝光评估等级为不合格的食堂及责任主体。会同有关部门督导评估等级不合格的食堂及责任主体抓好整改工作。

《方案》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反食品浪费工作纳入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节约型机关建设、文明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等创建活动内容压实主体责任,加大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的宣传力度,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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