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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违不罚”缓焦虑 优质服务暖人心
栏目: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26 加入收藏
“我们企业原准备办注销就没及时申报纳税,但是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又丢了,嫘祖和县城两头跑把时间耽误了。后来考虑再三,又决定不注销了。但这下又有了逾期申报记录,既面临处罚又影响企业信用评价,这可怎么办哦,我快得焦虑症了。”4月申报期结束的次日,宜昌睿阳工程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冯朝阳在补

  “我们企业原准备办注销就没及时申报纳税,但是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又丢了,嫘祖和县城两头跑把时间耽误了。后来考虑再三,又决定不注销了。但这下又有了逾期申报记录,既面临处罚又影响企业信用评价,这可怎么办哦,我快得焦虑症了。”4月申报期结束的次日,宜昌睿阳工程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冯朝阳在补办工商登记的途中用微信联系了远安县嫘祖税务分局的税收管理员杨朝伟。

  杨朝伟收到纳税人的诉求后,第一时间查看了该企业的相关信息,告诉冯朝阳该企业逾期申报情形如在限期内改正,符合“首违不罚”的条件,可以不处罚,暂不影响该企业纳税信用记录。同时,杨朝伟还贴心地帮他预约了行政服务中心税务区块的自助辅导服务。纳税人补办工商登记后,如在限期内进行了自助纳税申报,税务人员即按照征管规范流程在金三系统内做出不予处罚决定。

  “十分感谢您的帮助,以后我一定按时记得申报缴税。”顺利完成申报后,冯朝阳对办理业务的税务人员连声称谢。

  2021年4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开具等在内的第一批10项全国统一的“首违不罚”涉税事项清单。其中第3项涉及的“纳税申报类违法”是征纳双方关注的焦点,既是纳税人税务违法的“高发地带”,也是征管实践中的重点关注事项。远安县税务局在申报期内密切关注申报率,及时开展催报催缴,同时对符合“首违不罚”条件的纳税人开展预约服务和纳税辅导,做到“不罚解焦虑、提醒促遵从”,切实推动总局“首违不罚”政策在基层落地,实现柔性执法和纳税遵从的和谐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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