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栏目:湖北省人民政府-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08-10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据气象部门预报,我省近期将出现持续高温天气,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加强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湖北时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实落实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安委会“二十条措施”,深入研判高温天气重大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有针对性的制定防范措施,全力做好应对工作。要加强高温天气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强化高温天气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提升公众安全防范意识。二、切实做好劳动保护防暑降温。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清凉”活动,加强对高温一线工作人员、困难群众和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关心关爱。要严格执行《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和有关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规定,根据高温环境,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开展轮换作业,适当增加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及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要高度重视高温天气情况下室外工作人员防暑降温和安全防护工作。除紧急情况,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组织开展对高温作业场所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强化作业场所防暑降温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卫生健康部门要做好核酸检测等场所医务人员和公众的防暑降温工作;能源、住建、环卫、电力等部门要加强户外和高温作业人员人文关怀,制定应急预案,做好防暑各项工作,保障职工身体安全健康;水利部门要加强对水库、池塘等重点水域安全管理,教育部门要加强学生教育管理,严防溺水事故发生。三、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针对高温天气安全生产的特殊性、复杂性,强化日常安全监管。交通运输行业要加强重点路段、两客一危一货及旅游车辆管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乘坐交通工具,防范车辆受高温影响发生自燃、爆炸事故;建筑行业要严格执行高温条件下室外露天作业时间规定,落实防暑降温措施;消防领域要加强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加油站、加气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森林防火部门要加强火情监测力度,及时发布火险预警信息,落实防范措施,严防森林火灾;危险化学品企业要针对危化品易挥发、泄漏和爆燃特点,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并加强应急救援准备;燃气管理部门及各相关企业要加强居民和餐饮单位燃气管道、瓶装液化气、灶具等的安全检查;矿山行业要严密防控火灾、中毒窒息、坠罐跑车、边坡垮塌等风险;工贸行业要落实金属冶炼、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高温安全防范措施;有限空间作业方面要按章作业,强化从业人员危险辨识和避险常识的教育培训,坚决防范事故后盲目施救导致次生伤害;旅游行业要加强有危险性旅游项目和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加强户外旅游、野游和探险活动的安全管理。四、强化生产生活安全保障。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突出重点,加强统筹。住建、经信、能源、电力等部门要做好水、电、气的保障工作,制定防范预案,防止出现大面积停电停水停气等问题;商务部门要做好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要落实抗旱措施,组织农村提灌站提水保灌保苗,加强在田作物水肥管理和病虫害防控;应急和水利部门要加强旱情会商分析和预测预警,精准调节水库库容,严密防范旱涝急转,确保抗旱用水和防洪度汛安全;公安部门要强化社会面治安防控,确保社会秩序稳定。五、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准备。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满怀“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报告相关情况。要切实落实相关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准备,确保应急队伍、物资、装备等到点到位,必要时,要前置医疗救治和应急救援力量,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高效应对和处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7月15日相关解读:[解读]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据气象部门预报,我省近期将出现持续高温天气,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加强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湖北时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实落实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安委会“二十条措施”,深入研判高温天气重大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有针对性的制定防范措施,全力做好应对工作。要加强高温天气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强化高温天气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提升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二、切实做好劳动保护防暑降温。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清凉”活动,加强对高温一线工作人员、困难群众和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关心关爱。要严格执行《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和有关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规定,根据高温环境,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开展轮换作业,适当增加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及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要高度重视高温天气情况下室外工作人员防暑降温和安全防护工作。除紧急情况,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组织开展对高温作业场所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强化作业场所防暑降温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卫生健康部门要做好核酸检测等场所医务人员和公众的防暑降温工作;能源、住建、环卫、电力等部门要加强户外和高温作业人员人文关怀,制定应急预案,做好防暑各项工作,保障职工身体安全健康;水利部门要加强对水库、池塘等重点水域安全管理,教育部门要加强学生教育管理,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三、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针对高温天气安全生产的特殊性、复杂性,强化日常安全监管。交通运输行业要加强重点路段、两客一危一货及旅游车辆管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乘坐交通工具,防范车辆受高温影响发生自燃、爆炸事故;建筑行业要严格执行高温条件下室外露天作业时间规定,落实防暑降温措施;消防领域要加强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加油站、加气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森林防火部门要加强火情监测力度,及时发布火险预警信息,落实防范措施,严防森林火灾;危险化学品企业要针对危化品易挥发、泄漏和爆燃特点,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并加强应急救援准备;燃气管理部门及各相关企业要加强居民和餐饮单位燃气管道、瓶装液化气、灶具等的安全检查;矿山行业要严密防控火灾、中毒窒息、坠罐跑车、边坡垮塌等风险;工贸行业要落实金属冶炼、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高温安全防范措施;有限空间作业方面要按章作业,强化从业人员危险辨识和避险常识的教育培训,坚决防范事故后盲目施救导致次生伤害;旅游行业要加强有危险性旅游项目和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加强户外旅游、野游和探险活动的安全管理。

四、强化生产生活安全保障。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突出重点,加强统筹。住建、经信、能源、电力等部门要做好水、电、气的保障工作,制定防范预案,防止出现大面积停电停水停气等问题;商务部门要做好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要落实抗旱措施,组织农村提灌站提水保灌保苗,加强在田作物水肥管理和病虫害防控;应急和水利部门要加强旱情会商分析和预测预警,精准调节水库库容,严密防范旱涝急转,确保抗旱用水和防洪度汛安全;公安部门要强化社会面治安防控,确保社会秩序稳定。

五、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准备。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满怀“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报告相关情况。要切实落实相关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准备,确保应急队伍、物资、装备等到点到位,必要时,要前置医疗救治和应急救援力量,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高效应对和处置。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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