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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2019宜不动产登公第0425号)
栏目: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9-09-03 加入收藏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姓 名房屋所有权证号坐 落谢 亮鄂(2017)宜昌市不动产权第0007651号刘家大堰33-3-204号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姓  名

房屋所有权证号

  

  

鄂(2017)宜昌市不动产权第0007651号

刘家大堰33-3-204号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9月3日

遗失声明

  本人谢亮不慎遗失房屋所有权证,证号鄂(2017)宜昌市不动产权第0007651号,坐落刘家大堰33-3-204号,现声明作废。

  2019年9月3日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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