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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2019宜不动产登公第0376号)
栏目: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9-08-02 加入收藏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姓 名土地使用权证号坐 落陈 宇宜市国用(2002)第090305046-2号同春里43号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姓    名

土地使用权证号

坐    落

陈  宇

宜市国用(2002)第090305046-2号

同春里43号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8月2日

遗失声明

  本人陈宇不慎遗失土地使用权证,证号宜市国用(2002)第090305046-2号,坐落同春里43号,现声明作废。

  2019年8月2日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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