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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2019宜不动产登公第0366号)
栏目: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9-07-30 加入收藏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姓 名房屋所有权证号坐 落详见清单详见清单详见清单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7月30日遗失声明本人(详见清单)不慎遗失房屋所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姓    名

房屋所有权证号

坐    落

详见清单

详见清单

详见清单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7月30日

遗失声明

  本人(详见清单)不慎遗失房屋所有权证,证号:详见清单,坐落:详见清单,现声明作废。

  2019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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