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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2019宜不动产登公第KF017号)
栏目: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9-07-30 加入收藏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姓 名房产证土地证坐 落曹晓龙0265139宜市国用(2009)第100203047-1-4号港窑路35-4号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7月30日遗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姓  名

房产证

土地证

坐  落

曹晓龙

0265139

宜市国用(2009)第100203047-1-4号

港窑路35-4号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7月30日

遗失声明

  本人曹晓龙因法院执行,将0265139号房产证、宜市国用(2009)第100203047-1-4号公告作废,现申请公告作废,坐落港窑路35-4号,现声明作废。

  2019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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